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宠物犬命丧车轮 司机赔偿五千元 | | | 2007年05月31日 乌鲁木齐晚报 | | 天山网讯(记者祁凤鸣报道)“平时过马路都是抱着,今天姐姐让小狗自己跑,结果出了车祸……”5月24日23时左右,乌鲁木齐市天山区碱泉三街南三巷一单位家属院,失去爱犬的李女士站在路边呜咽着说。
借着居民楼的灯光,记者看到门洞(大门里有顶的较长的过道)前的路上有一条三四十厘米长的黄色博美狗,头已经被压扁,眼睛凸出,狗头前有一摊血,有个十八九岁的女子蹲在路上,一边抚摸着小狗,一边一吸一顿地哭着。
小狗的主人36岁的李女士流着泪,边说边给记者从手机中调出狗的影像给记者看。
在她的手机上记者看到,显示屏上是只黑鼻尖嘴小狗的特写镜头。
李女士说,“当时我正参加别人的生日宴,接到姐姐的电话,我就立即赶来了……”最近由于工作较忙,她将两岁的小狗放在姐姐家中,当晚姐姐将狗放出来,一出门洞就被邻居的富康车压着了。
李女士的爱人和姐姐与司机常先生商量好,由常先生赔偿李女士5000元,并到日月星光小区附近的自动取款机上,当场提取现金交给了李女士的姐姐。
常先生告诉记者,自己不小心压死他们的狗,感到非常抱歉,赔偿5000元也是应该的。
市交警支队事故科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交警告诉记者,此类事,犬主人可以与司机协商解决。
他说,如果协商不成,狗主人可以提起民事诉讼,要求赔偿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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