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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狗患危害巨大 人大代表集体呼吁立法防范 | 作者: 时间: 2007-2-5 11:28:00 来源:浙江在线2月2日讯(记者 徐晓峰) 点击次数: 1301 【大 中 小】 | | 2006年,浙江各地被狗咬伤的患者突破60万人。在省十届人大五次会议上,如何防范越演越烈的城市“犬患”成了各地代表们共同关心的话题。在本次大会收到的53份议案中,就有5份议案要求我省立法规范市民养犬及其他宠物。
衢州代表卢亦愚是浙江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病毒研究所所长。因为工作关系,社会公共卫生安全都是他每年关注的焦点。“全程狂犬疫苗接种费用需200多元,加上免疫球蛋白费用约需1000多元。”卢亦愚说,浙江每年应犬伤花费的医疗费用超过6亿元,而狂犬病在我省所导致的死亡人数,已远远高于SARS与人禽流感的死亡数,并且还在迅速增长中。
在城市“狗患”日益严重的今天,施行了20年的《浙江省犬类管理办法》和《浙江省预防和控制狂犬病暂行办法》,已经不能完全符合时代的要求。因此,卢亦愚建议修改两项条例,补充一些实用的犬类管理和疾病预防的内容。
金华代表吕文广也提出,建议省人大常委会制定《浙江省犬类管理条例》,以解决中小城市目前犬类管理“无对策”的被动局面。
通过制定条例,确定犬类管理牵头部门,并规定其他相关部门的工作职责。同时,完善登记制度,设立犬类管理常设机构,对犬只实行严格的注册登记、年审、注销、免疫、收费等制度,并实行统一注射疫苗,统一收取管理服务费,统一发放犬只准养证。
此外,代表还在议案中提到要严格规定限养区域和禁养种类,根据不同地区特征确定限养区域,犬只只能圈(拴)养,不得散放,否则可视为野犬。对烈性犬、大型犬禁止个人饲养。并对单位认养的,进行严格审核。对违反规定的,要实行严格的处罚。
除了上述两位代表外,绍兴代表陈章方、温州代表刘明达、金华代表蒋爱女和杭州代表薛滔箐也提出了尽快制定我省宠物领养及管理条例的议案。
他们认为,宠物尿粪在城市随处可见,狗吠、猫叫引发邻里关系紧张,被遗弃的流浪宠物时有伤人的事件近年来屡屡发生,这些都已成为各类城市中一个令人头痛的问题。制定一个全省性的“宠物领养及管理条例”十分必要,并且时机已经成熟。他们建议,由省人大制定“浙江省宠物领养及管理条例”,条例内容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应包括审批、防疫、活动区域、日常管理、处罚等内容。尽快使我省各地领养宠物现象进入正常、规范的轨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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