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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偷干妈家宠物狗 无德男士被判刑一年 | | | 上干妈家吃饭,顺便“抱”走了人家的宠物狗……结果,他作为沈阳首例盗狗案的被告,被一审判处有期徒刑一年。昨日,记者从沈阳市铁西新区人民检察院了解到,2006年1月2日10时许,铁西警方接到居民孙某报警:当日3时许,其家中的一条松狮狗被盗。孙某称,事发时,他的朋友熊某和女友来家喝酒。熊某平时管孙某的母亲叫干妈,关系非常好。凌晨3时许,熊某与女友离开。他发现家中的宠物狗不见了,熊某和其女友也帮着找狗,但未果。 据孙某称,丢失的松狮狗价值人民币5000元。
同年6月15日,熊某被铁西警方刑拘。据熊某交代,他在孙某家喝酒后发现小狗就睡在厅里,于是就将狗抱走,送到一个朋友开的宠物医院,而自己则又立刻打车回到孙某家。他走时故意没关门,造成狗是自己跑出去的假象。
“偷狗只是觉得小狗长得好玩,想知道在宠物市场这条小狗到底值多少钱。”熊某这样辩解着。
经审查,熊某曾两次因盗窃罪被判刑。日前,沈阳市铁西新区人民法院以盗窃罪,判处熊某有期徒刑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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