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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它有什么好!自打它到了家,我妻子从没给我做一顿饭,还天天喂它3根火腿肠。”杨先生说的“它”是杨太太的一只“京巴”狗。 前天,记者在西宁市城中区法院立案庭门口见到了前来起诉离婚的杨先生。 “自从妻子买回这只宠物狗后,便悉心照料,2002年她怀孕,我让她把“京巴”卖了,她不听。孩子出生后,她竟天天从商店买3根火腿肠喂这只“京巴”吃,却从未给我做过一顿饭。”杨先生气呼呼地向记者说。 杨先生拿出诉状,向记者和一旁的人表了决心:“我真的考虑好了,有‘京巴’没我,有我没它。” 记者随后电话联系了杨太太,一刻钟后,杨太太抱着孩子如约而至,法官进行了调解。 法官:都来了,就一起把你们的家庭矛盾调解一下。 杨先生:我来法院就下定决心,狗留我走,狗走我留。 杨太太:?眼里泛出了泪花?,我从未想到一只狗会影响我们夫妻间的感情,我以前对丈夫和孩子的关心是少了,但我保证,不会为这宠物而放弃我的家庭。 经调解,双方达成协议:杨太太将“京巴”卖掉,杨先生撤诉。 当他们一家三口离开时,杨太太对记者和法官说:“谢谢你们,差点让“京巴”毁了我的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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