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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正式实施《江西省动物防疫条例》,规定猫、狗等宠物必须强制免疫,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所属的动物防疫监督机构实施动物防疫和动物防疫监督。 然而,记者在采访中发现,拥有宠狗、宠猫的家庭越来越多,宠物伤人事件也时有发生,而宠物中接受免疫的不足5%,由此带来严重隐患。江西省已连续3年狂犬病发病率居全国之首,今年,仅前来南昌市卫生防疫站门诊部注射狂犬疫苗的就有3000余人。可是,南昌市却没有专门的机构对狗、猫等宠物进行“户口登记”,难道南昌宠物“不设防”吗? 不设防的宠物市场 记者来到南昌市花鸟市场宠物经营区,体形不一、憨态可掬的狗,吸引了不少顾客。记者发现顾客们问的最多的是狗的价钱与特性,很少有人问狗是否接受过免疫。 偶而有一中年顾客问:“这小狗打了预防针吗?” 卖主的回答是:“我们一般不负责打预防针,如果你要打,另交15元钱,这儿有专门为宠物注射狂犬疫苗的,当面打针你也放心些。” 记者注意到夹杂在这宠物市场的狂犬疫苗注射室,有位杨姓先生抱着刚买下的狗在注射室门前迟疑了一下又往回走。杨先生告诉记者:“疫苗是生物制品,需严格的管理。在这儿打针,我怕不可靠,还是到动物防疫站去打,放心些!” 市场上一位姓胡的宠物业主告诉记者,岁末年初,生意特别好,一天能销出8到10只狗。至于注射疫苗,他说,市场上出售的狗一般都是刚生下没多久的,还不到打免疫针的时候,只告诉买主养上一段后再打针。 谁够资格为宠物免疫 15日上午,记者以买宠物疫苗为由来到市花鸟市场宠物经营区中的一家宠物门诊。门诊医生拿出陕农兽生物字(96)第22号“犬五联”和吉兽药生试字(2001)005002“犬六联”2种疫苗,向记者介绍,“犬五联”15元一支,是有正规批准字号的产品。他告诉记者,他开办这家门诊只办理了进入该花鸟市场的相关手续,没有经过兽医部门的审批,只是凭自已是高级兽医师的职称和良心能保证宠物用药安全。 据了解,南昌市目前有5家专为宠物提供保健、治疗的服务点,其中只有一家是由江西省动物防疫站特设的,南昌市兽医站目前还没有开展相关的动物防疫业务,其它的均未经动物防疫部门核准。而《江西省动物防疫条例》中明确规定,动物防疫只能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所属的动物防疫监督机构实施。 南昌市农业局畜牧处一负责人告诉记者,一些宠物服务点获取的只是兽药经营许可证,并允许其附带经营宠物用药的技术服务,但不能从事宠物防疫业务,宠物防疫应由畜牧兽医站来实施。但随着宠物市场日渐扩大,宠物免疫需求也随之增大,但政府部门所属的机构又未能及时跟上,所以,一些宠物机构开始违规接纳宠物免疫业务。但他们的非专业性决定了他们对宠物实施免疫过程的不规范。 南昌市高级兽医师陈鑫生介绍,一般情况下家中饲养的狗、猫宠物要注射狂犬和犬温热两种疫苗。免疫的程序是首批注射疫苗根据宠物年龄大小需要2次或3次。以后应该每半年一次再给动物注射疫苗进行加强免疫。一只宠物每年的疫苗开销大概为60元左右。另一方面,疫苗的注射时机也必须准确掌握。如果在移行抗体还很多时注射,一部分抗原就会被抵消,产生的效果也就大打折扣。疫苗是生物制品,保存不当也会引起疫苗失败。这些话,让我们刚买了一只宠狗的同事吃了一惊,她带狗狗去宠物打针时,没有人告诉她:打一针是不够的。 宠物经常伤及人身 12月12日,记者从南昌市防疫站门诊部狂犬疫苗注射登记册上了解到,平均每天都有10人左右前来注射狂犬疫苗,受伤者80%系狗所咬伤或抓伤。记者随机采访了2位受伤者。 5岁的胡亮亮是在家门口的一小商店门前玩耍时,因看到一只漂亮的小白狗路过,好奇地用手去触摸,结果被狗爪抓出一条血痕。据了解这只狗养了3年,只打过一次防疫针。小亮亮打完了防疫针后,家长又为他作相关检查,直到一切正常,全家人才一块石头落了地。 52岁蔡龙员在昌东镇一民营企业担任门卫工作。他告诉记者,为了加强保卫工作,公司特意养了2条健壮的狼狗。他是在一周前被其中一条狼狗咬伤小腿的。蔡龙员忍受剧痛的同时,最担心的是这2条狗从未打过防疫针,被它咬后万一染上狂犬病岂不是会危及性命?于是蔡龙员被紧急送往防疫站注射疫苗。 南昌市卫生防疫站门诊部主任金燕说,人被猫、狗等动物抓伤咬伤的现象越来越多,主要原因是缺乏相关的管理。宠物满街都是,人被猫、狗等动物抓伤咬伤在所难免。 执法没有依据? 江西省兽医卫生监督所副所长苏浩华告诉记者,猪、牛、羊等家畜类的动物防预管理,农业部门一直做得很规范,而宠物在管理上有一定的难度,牵涉的部门也很广,管理难度很大。 南昌市畜牧兽医站站长说,兽医站实际上只是一个提供免疫注射的技术和服务单位,无执法权。再说,政府的相关管理办法未出台,兽医部门是无法履行宠物必须强制实行免疫这一规定。 那么谁能担当起强制执行的责任呢?南昌市公安局法制科科长万小波说,公安部门经常接到市民关于猫、狗咬伤人或污染环境的投诉,公安部门虽有执法权,但在处理这类问题上,却又缺乏执法依据。 针对这种现象,南昌市法制局立法处宗处长告诉记者,南昌市公安局曾送审《南昌市养犬管理办法》,但在2004年以前,市政府暂不考虑将其纳入立法项目,这主要是省政府1987年曾下发过《江西省犬类管理试行办法》。该《试行办法》明确规定,县级以上城市市区、近效区、新兴工业区、游览区、港口、机场周围,严禁养犬;县级以下农村限制养犬。该《试行办法》现在未废除,地方政府不可能另外再出台一个相关管理办法。 关键还在于管理 《江西省动物防疫条例》缺乏相关的配套细则,难以真正落实。那么省政府1987年下发的《江西省犬类管理试行办法》是否可以作出调整?北京为我们树了一个典范。 北京市今年10月15日施行了《北京市养犬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 《规定》明确公安机关是养犬管理工作的主管机关,全面负责养犬管理工作,并具体负责养犬登记和年检,查处无证养犬、违法携犬外出等行为;畜牧兽医行政部门负责犬类的免疫、检疫和其他相关管理工作;城市管理综合执法组织负责对街面流动无照售犬行为和因养犬而破坏市容环境卫生行为的查处,协助公安机关查处无证养犬、违法携犬外出等行为;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负责对从事犬类经营活动的监督管理。 同时,《规定》明确,个人在养犬前,应征得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的同意。对符合养犬条件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出具符合养犬条件的证明,并与其签订养犬义务保证书。养犬人应当自取得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出具的符合养犬条件的证明之日起30日内,持证明到住所地的区、县公安机关进行养犬登记。 养犬人取得养犬登记证后,携犬到畜牧兽医行政部门批准的动物诊疗机构对犬进行健康检查,免费注射预防狂犬病疫苗,领取动物防疫监督机构出具的动物健康免疫证。 养犬登记证每年年检一次,养犬人在年检时应当出示有效的养犬登记证和动物健康免疫证。 犬的行为取决于人的素质,犬的问题归根溯源是人的问题。《北京市养犬管理规定》出台后,让很多以前无法合法养犬的人转变为合法的饲养者,促使养犬者的行为更加科学、规范。 看来养宠物本身并没有过错,一味地禁止在今天的社会已经变得不现实。关键问题还在管理。 2003年,一系列的法规相继出台,从中央到地方,从国家到一些单位,有的或许不能算是政策法规,只是一种便民措施,只是对未来发展的探讨,但我们可不可以把它们也看成一种更具体或者是面向未来的承诺?于是,岁末回眸,我们要问:承诺兑现了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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