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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心修饰一番后去购物,突然发现身边有狗撒尿;清晨还在睡梦中,阵阵狗吠毁了你一天的心情……近来,关于宠物狗影响市民生活的报道屡见报章,而这些宠物有相当部分属非法饲养。针对非法养犬又有所抬头的现象,从本月24日起,广州市各有关部门已联合展开为期一个月的清查整治行动。 据悉,本月24日、25日,广州市各级公安机关共出动警力近2000人次,会同工商、城 管、卫生及兽医等有关部门,对全市各非法销售、诊治犬只的“黑店”、非法养犬户依法进行了突击查处。两天共清理非法销售、诊治、豢养犬只及流浪犬只近300只,查处非法宠物店、宠物医院20多家。在行动中,为提高清查工作效率,有关部门还购买了打犬专用工具。 相关链接:犬只出门要戴口罩 根据1997年1月1日起施行的《广州市养犬管理规定》第十四条限养区内个人携带犬只到户外活动,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一)为犬只佩带犬牌; (二)为犬只束犬链、戴口罩,由成年人牵领、看管; (三)犬只排泄的粪便应立即收集清理; (四)不得携带犬只进入除为犬只检疫、免疫接种、诊疗的场所,以及道路、公园、广场以外的公共场所。携带犬只进入公园的,还应遵守公园的有关规定; (五)不得携带犬只乘坐出租汽车以外的公共交通工具。 第十五条限养区内养犬,不得妨碍他人正常生活。犬只影响他人正常生活时,养犬人应采取有效措施予以制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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