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犬 腺 病 毒 感 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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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5-17 23:0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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犬腺病毒感染是一种犬的病毒性传染病,主要引起犬的肝炎、呼吸道病变及眼睛疾患等。除犬以外,尚可发生于狼、狐、熊等动物。近年来,国外已证实存在两株相互有关但各具特点的腺病毒,它们在结构、致病性等方面有所不同。目前比较一致的看法是:犬腺病毒 1型(Canine adenovirus typel ,CAV—1)是犬传染性肝炎或称为“Rubarth”氏病的病原,且能导致眼睛损伤,而其II型(CAV—2)则能引起呼吸道疾病。本文重点就其病原、致病性以及预防等方面予以叙述,希望能对考虑今后的兽医防疫措施有所帮助。 <p>一、病源 </p><p>1951年,Cabasso等人从患严重肝炎的病犬首次分离到CAV—l,确定了它即是犬传染性肝炎病毒。在英国, Ablett和Baker(1960)发现82%9月龄的犬有中和抗体。鉴于此远远超过临床可见的发病率,因此推断存在着隐性感染。许多学者还证实CAV—1能引起脑病,眼睛损伤,虹膜睫状体炎,慢性肝炎,间质性肾炎(Salyi和Kapp,1958;Carmichael,1965 ;Curtis和Barneet, l973;Gocke等,1970; Wright等,1971)。此外,还有人在呼吸道疾病患犬喉头拭取物或肺分离出CAV-1和CAV-2,提出它可能是引起整窝犬咳嗽(“Kennel cough”)的主要原因之一(wright等,1972;studdert等,1972; cornwell等1982)。 </p><p>CAV-1由cabasso等(1954)第一次在犬原代肾细胞上培养成功。后来许多人又使病毒分别在犬睾丸组织、貂的原代肾细胞、猪肾原代和继代细胞、浣熊肾细胞上成功地进行增殖(Fieldsteel 和yoshihara ,1957; Einery和york, 1958; bolin等,1958)。Cornwell(197O)在Medin和Darby犬肾(MDCK)继代细胞上增殖了CAV-1的GIasgow 47889毒株。Leader(1958)以Fieldsteel型毒株感染犬肾单层细胞时发现,在感染后23 小时首次看到细胞的核内包涵体。Carmichael (1959)用CAV—1的Cornelll—1型毒株进行了类似的研究,指出在感染后30和36小时细胞外病毒的滴度最高。Moulton和Frazier(1965)报告,病毒的DNA接合发生在感染后8-1O小时并大约在2小时内合成蛋白质。 </p><p>CAV-2最初是Ditchfieid 等(1962)从加拿大暴发喉气管炎犬的病例中分离到,曾取名为Toronio A 26/61毒株,以后不少学者从肺炎、支气管炎、扁桃体炎病犬的气管拟取物和肺脏也分离到此病毒(Binn 1967;Appel和perel,1970;Assal等1978;Cornwell,1982)。在英国,Danskin(1973)也从有咳嗽症状的犬分离到CAV—2,并提出:由气管拟取物可以分离到病毒,但在5月和7月仅能得到CAV—1,而在8月和 1O月仅能获得CAV—2。 </p><p>关于CAV—2的培养特性,Yamamoto(1966)发现:CAV—2在犬肾原代细胞和犬源的肾上皮细胞上能够增殖,但在猫肾细胞等其他细胞上则不能。 </p><p>研究证明,CAV—1和CAV—2同属于腺病毒属(Adenovirus)。以负染法电镜摄影所见病毒粒子为直径约 80nm的20面体,由252个壳粒构成并含双股DNA(Emery和 York,1958;Yamamoto和Marusyk,1968;蔡宝祥等, 1980)。但其突出的纤突(fibre)不同,CAV—2长35—37nm,大约比CAV—1长l0nm(Yamamoto和 Marusyk, 1968;Mausyk等,1970)。两者都能凝集人和鼠的红细胞(RBC),但它们的RBC表面的受体不同。CAV—2的受体复合物对胰蛋白酶的作用敏感,但CAV-1则不然(Marusyk和Yamamoto,1971)。 </p><p>此两型病毒抵抗力较强。CAV—1在2O℃,Ph6.O和Ph8.5时最为稳定(Fastier,1968)。Larin(1959)报告,在室温下降,犬组织干固的CPV—1仍保持有感染力。病毒在56℃30分钟后,尚能致病。Ikegami等1950 发现细胞培养液里的CPV—1在60℃3—5分钟或50℃150分钟或37℃26—29天方可灭活。CPV—2在4℃和室温下 20天后,没有可见的滴度下降,56℃20分钟则降低4lg10半数组织培养感染量(TCID)。 </p><p>在抗原性方面,CAV—1的抗血清对同源病毒,中和效价大于640X,面对异源病毒的中和效价则为40X, CAV—2抗血清对它们的中和效价则分别为80X和20X。在补反试验里,CAV—1抗血清对同源病毒的效价为512X,对异源病毒的效价为128X,而CAV—2则分别为64X和128X(Ditchfield等,1962)。在中和抑制试验里Swango 等(1969)发现,CAV—l高免兔血清(HRS)抗同源病毒比抗异源病毒的抗体效价高8-64倍,CAV-2的HRS抗同源病毒的效价则比异源病毒高4—64倍,利用兔疫鼠的腹水,也可获得相似的结果。研究表明,中和试验、补反试验和血凝抑制试验(HIT)的结果是一致的。Marusyk等(1970,1972)描述了这两者的生物学和致病力的不同,着重指出在阴离子色谱法两者同一部分的洗脱特性是明显不同的。同时以交叉中和和加强中和试验可以观察到,CAV—1六面体(Hexon)抗血清具有中和同等感染力的同型和异型病毒的抗体能力,而CAV—2的则完全只能中和异型病毒。在沉淀反应里,CAV—1六面体和抗血清之间可以看到特征性的沉淀带,而CAV—2六面体及其抗血清则为不完全特征性。虽然这两种病毒的生物学特性和致病能力有很大的差异,从而确定了两个独立的血清型,但是DNA的研究揭示了这两种病毒有70%的基因有亲缘关系(Marusjk和 Hammarskjeld ,1972)。 </p><p>二、临床症状及病理变化 尽管两种病毒具有共同的抗原性,但其致病性却明显不同。CAV—1感染或称Rubarth氏病或犬传染性肝炎一般均发生于幼犬(Ablett和 Baker,1960)。潜伏期一般为2—5天。临床上可以为暴发性毁灭性,严重但非致命性温和型和无临床表现的隐性型。最严重者,可见健犬于12—24小时内死亡(Cabasso,1962)。病犬主要表现为食欲减退至废绝,烦渴,体温升高至40℃以上,随后可降至常温以下。常见呕吐,腹痛腹泻,很少见到黄疸。大多数在两周内恢复或死亡,有些病例在几天内死亡,致死率一般为10—25%。 </p><p>CAV—l感染引起的肝炎病变有明显特征性。肝外观略有肿大,颜色较淡,包膜紧张,肝小叶清楚。胆囊壁常见增厚水肿,出血,整个胆囊呈黑红色,胆囊粘膜有纤维蛋白沉着。由于犬的其他疾病很少有胆囊壁增厚,故认为这对诊断有重要意义。 </p><p>主要的组织学变化见于肝和内皮细胞。肝小叶的窦状隙内皮细胞和枯否氏(kuppffer)细胞肿胀、变性,呈非化脓性脑炎的特征性变化。大多数病例可见包涵体,但有时数目不多,出现于肝细胞、杯否氏细胞、肝窦状隙、脾、淋巴结、肾、脑血管等处的内皮细胞,包涵体为核内型,嗜酸性,呈圆形或卵圆形。在组织切片及新鲜肝触片中均可发现包涵体。wright(1967)观察了104例CAV—1自然感染的病例,报告有2O%发现间质性肾炎。同时,Bush和 Evans(1972)测定了血脲水平和血清中和抗体滴度,也曾诊断有慢性肾病存在。 Morrison等(1975)也曾描述了CAV—1感染引起的肾病变。 </p><p>由于经常可从呼吸道疾病的患犬中分离到CAV—1,Binn等(1967)曾在75头中的3头犬(3/75)的气管等处发现了CAV—1,wright等(1972)从患有周期性自发性咳嗽的3头13周龄犬的肺和气管分离出CAV—1。 studdert等(1972)也曾获得同样的结果。因此,一些学者指出,CAV—1比CAV—2对成窝犬的咳嗽在病因方面更为重要(Campbel等,1968 ;wright等,1972)。 </p><p>关于眼睛的病变,在急性症状消失后7—10天,约有20%复愈的犬一眼或双眼呈暂时性角膜混浊(眼色素层炎)。kenptopoulos等(1979)报告CPV—1比CPV—2感染引起角膜水肿和前葡萄膜的炎症,即通常所说的兰眼病(Blue eye)。 </p><p>实验证明,以静脉注射、皮下接种和饲喂方式接种CAV— </p><p>1,结果饲喂法引起发病。甚至以手指尖将发病犬的唾液传饲给其他健康犬而导致传染。Hamilton 等(1966)给犬口腔接种 Glasgow 47889CAV—1毒株引起犬传染性肝炎,其结果与 Salenstedt 1963描述的相似,病毒在扁桃体内繁殖,继而发生临床上的扁桃体炎、病毒血症、肝坏死、出血、腹腔炎和间质肾炎,部分发生脑炎的组织学变化。Swango等(197O)曾给两头犬腹腔内接种病毒(IP),两头犬口腔—呼吸途经接毒(OR)。两头犬眼前房接毒,结果IP和OR途经感染的犬均表现典型犬传染性肝炎的剧烈症状而死亡,经眼内接毒的的犬则发生角膜浑浊。Carmicheal(1965)给犬进行眼内、静注或皮下感染而致虹膜睫状体炎、葡萄膜炎和眼角膜浑浊,并指出,一但出现角膜浑浊,就不能从眼内分离出病毒,尽管眼水和浑浊的眼睛的CF抗体和SN抗体滴度很高。Wright等(1970、1971)通过气雾感染而复制了包括肺炎、流鼻涕等呼吸道症状,并证实可以通过气雾传染。Curtis和 Barnett曾给 Afghan猎犬和小猎兔犬皮下接种CAV—1,导致犬发生眼睛疾患,其突出的临床特征是不适、食欲不振、腹病和黄胆。 </p><p>CAV—2感染的潜伏期为5—6天,主要表现持续1—3天的发热。症状轻重不一,可由一周左右的粗厉干咳,直到死于肺炎。其他症状有萎顿、食欲缺乏、呼吸困难、肌肉震颤及流浆性或粘脓性鼻液。有些病例发生呕吐,粪便变软带粘液。 </p><p>病理变化常局限于呼吸道,表现肺膨胀不全,充血,并伴有不同程度的肝变。支气管淋巴结充血。组长学检查可见中度至严重的肺炎病变,支气管上皮、肺泡膈细胞、鼻甲上皮有Cowdry氏A型核内包含体。 </p><p>CAV—2实验感染,取决于接种途经。Fairchild等(1969)发现,肌肉注射接种或者根本不引起发病,或者仅引起轻度暂时的发热、不适、食欲缺乏和扁桃体炎。据 Swango等(1970)观察,腹膜内或口腔—呼吸途经接种后,犬的症状为轻度发热、抑郁,浆液性粘液性鼻漏。Cornwell等(1982)通过气雾感染使犬发病,表现食欲缺乏、精神不振、咳嗽和呼吸急迫。 </p><p>由此可见,两重腺病毒的致病性有显著差异,尽管这种差异也许和采取的不同感染途经有关。CAV—1的口腔或非肠道感染可导致肝炎型,气雾感染仅发生呼吸道而不发生肝炎。经口和非肠道感染CAV—2的犬不致发病,但气雾感染导致呼吸道疾病。 </p><p>三、诊断 </p><p>根据流行病学、临床症状和病理学检查仅能作出初步诊断。用于诊断的方法主要为补体结合反应和皮内变态反应,据报告皮内实验比补反更准确。本病自然毒株很容易在原代或继代肾单层细胞培养上产生细胞致病作用,这为本病的诊断提供了一种方便而准确的方法。 </p><p>四、预防 </p><p>人工免疫方面,目前很多国家已有灭活或弱毒疫苗,有的为二、三价甚至多价苗。一般认为,如未知母源抗体滴度,则在9周龄时进行第一次接种,然后15周龄时再接种一次。但自从CAV—2被分离出之后,一些研究者提出 CAV—2疫苗是否可将它代替原来的CAV—1疫苗,因为实验已证明,两种腺病毒产生异型抗体后可交叉免疫作用(Appel等,1970;Wright等,1974)。Appel等(1973)报告,犬鼻内或肌肉接种CAV—2不引起发病,同时静脉注射强毒CAV—1获得接触性免疫。Wright等(1974)经过实验指出,会阴内接种CAV—1可使犬产生足够的母源抗体而获得免疫,但仍对气雾接毒敏感。Cornwell等(1982)报道,通过CAV—1和CAV—2疫苗的气雾免疫证明两种疫苗给犬所提供的保护基本相似。CAV—1免疫的犬中仅发现1例的肺存在病毒,但无临床症状。 </p><p>Appel等(1975)指出,CAV—2可在呼吸道维持28天以上,如此久留可导致局部抗体产生,这就使得 CAV—2气雾接触的犬不至于表现临床病变。 </p><p>许多学者的研究结果表明,CAV—1疫苗能对两种腺病毒产生保护力而不至于患病。但对于CAV—2的免疫作用却不如接种CAV—2疫苗所提供的强。因为CAV—1疫苗仅产生全身免疫包括细胞免疫和体液免疫,而 CAV—2疫苗可产生全身和局部的免疫,尽管有些假设尚待进一步验证。</p>
发表于 2008-12-9 12:28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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