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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年08月04日 今年5月,北京市拟为“动物福利”立法,由市政府法制办起草完毕的《北京市动物卫生条例(征求意见稿)》也开始广泛征求市民的意见。一时间,街头巷尾,“动物福利”的话题急速升温;在社会各界引起广泛反响;引发了多方争议。 源点:“动物福利”由来已久 动物福利的概念最早提出源于英国。国际爱护动物基金会(IFAW)中国办公室新闻官员何勇向记者介绍,按照国际上通认的说法,动物福利被普遍理解为几大自由,即让动物享有免受饥渴的自由、生活舒适的自由、免受痛苦的自由、生活无恐惧感和悲伤感的自由以及表达天性的自由。“其实,总结起来就是动物的康乐。首先是动物的健康,然后是动物的安乐,这是动物福利基本的内容。”他表示。 据了解,1822年,世界上第一部与动物福利有关的法律在爱尔兰通过。随后,西方很多国家都纷纷从组织机构、规章制度等方面保障动物福利。19世纪以内,欧洲国家基本都完成了对动物福利的基本规定。到了20世纪的20-30年代,这一体系已比较成熟。20世纪80年代后,欧盟、美国、加拿大、澳大利亚等都进行了动物福利方面的立法,世界贸易组织的规则中也写入了动物福利的条款。 上个世纪,我国香港地区也制定了防止虐待动物的相关法案,并逐年制定和完善动物保护法规。我国台湾地区也于1998年制定了较为完善的动物保护法,以增加动物福利。今年5月,北京市拟为“动物福利”立法,由市政府法制办起草完毕的《北京市动物卫生条例(征求意见稿)》开始在市民中广泛征求意见。这使讨论多年的“动物福利”问题,达到了白热化。 焦点:动物福利法立与不立? “针对动物福利立法在我国引起的广泛争议,争论的焦点首先就是中国这样一个发展中国家为动物福利立法是否为时过早。”何勇告诉记者。他认为,从整个动物福利的发展情况来看,我们现在其实是在做亡羊补牢的努力,时间上不但不早,而且表现出了滞后。 “也有人认为,人的福利尚不可保证,为什么一定要保证动物的福利?我一直不赞成这种观点。”何勇表示,人和动物的福利保证本来就是两方面的工作,把两者看成一个对立面就是错的。他认为,如果能够把人的福利状况和人类现在利用的动物的福利放到一个统一面上,那么要保障人的福利,首先应该保障动物的福利。他解释说,按照国际公认标准,动物被分为农场动物、实验动物、伴侣动物、工作动物、娱乐动物和野生动物六类。以农场动物为例,在饲养过程中,如果动物本身健康、福利等得不到保证,那么当人们去食用这些动物时,人的福利、健康也要受到侵害。 动物福利要不要? “这些都不仅仅是动物福利的问题,它本身也涉及到人类自身。我觉得,人的福利与动物福利并不矛盾。”浙江大学生命科学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丁平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 丁教授认为,动物福利及其发展过程跟每个国家的文化、宗教、经济发展都有关。从伦理道德上讲,这也是人类道德伦理的一种扩张。“我国尚未颁布动物福利法。随着加入WTO,有的国家就会将其作为贸易壁垒。”他告诉记者,随着我国的建设和发展,以后会出现有关动物福利的法律,我们也需要这样的法律。 观点:反对之声各抒己见 清华大学自动化系教授赵南元长期从事伦理学研究和认知科学研究。在动物福利问题上,赵教授就发出了不同的声音。 “‘动物福利’本来不是一个‘问题’。从人本主义的立场出发,人(以及自然界中的一切动物)都只能从自身的利益出发进行价值判断。狮子吃羚羊不需要考虑羚羊是否‘恐惧’和‘痛苦’,人对待动物的态度也只能从动物对人的利益影响出发来决定。”赵南元教授如是说。 他认为,动物福利论是企图让动物本身的感觉成为一种价值判断的基础,这就在理论内部埋下了自相矛盾,如果我们承认猫和老鼠的不平等,就没有理由主张猫和人的平等。“由于动物福利论本身的先天性理论缺陷,使得动物福利立法不仅不能解决问题,反而在不断制造问题。例如动物福利法中的‘尽可能减少动物的痛苦’,是否‘尽可能’了由谁来判断就成为问题。如果由当事人(饲主)来判断,那么立法就形同虚设。如果由动物福利运动激进分子来判断,那么就会引起永无休止的争端。” 赵教授告诉记者,动物福利运动已经给一些国家造成了实际的损失,很多需要动物实验的科学研究不得不停顿下来。“欧洲一些国家已经禁止化妆品的动物实验;最近英国牛津大学需要修建动物研究所,遭到动物福利运动狂热分子的反对和威胁,布莱尔首相不得不下令动用军队保护施工现场。” 重点:动物福利不能偏激 “我们现在的动物福利,是和人类社会发展相适应的福利,而不能超越现有生活水平和经济发展水平。在制定有关动物福利的法律法规时,也要根据现有发展水平,要和现有社会发展程度、日常观念的进步程度相适应,不能超前。”丁平教授表示。他认为,立法应该考虑怎么一步一步地改善动物福利,而不要一下子要求太高,不能像过激的动物保护主义者那么极端;否则,也不利于人类自身。 动物福利要不要? 针对动物福利不能太偏激的观点,何勇表示同意。动物福利法为谁而立?他认为,是为人类,而非为动物本身。“人有绝对的处置动物的权利,甚至是野生动物。动物福利法制定的核心针对的是人,是约束人的行为,让人行使权利更有人味,更加仁道。归根结底,这是对人行使某一权利的基本的约束。” 何勇表示,“作为爱护动物的国际组织,我们并不能绝对去反对人类的基本需要,也不可能教导每一个人成为完全的素食者;但是我们可以教导人们在处置动物生命的时候以最仁道的方式去对待它们。我们也不再鼓励更多的动物被人工驯化,尤其是野生动物供人们食用。我们需要做到的就是,希望人们在利用这些动物的时候,不要遗弃它们、不要虐待它们,不要在它们生命结束的时候再赋予残酷。” 赵南元教授则认为,人类为了满足自身利益对动物的所做行为不应看成是“虐待”,不管动物是否对人造成危害。“从人的精神健康出发,如果有人喜欢虐待动物,也可以看成是一种心理疾患。对于心理疾病,需要的是心理治疗而不是立法惩罚,毕竟我们不能用法律对付疾病。”他表示。 终点:人与动物共处之道 究竟怎样才是人与动物的和谐共处?怎样才能做到人与动物的和谐共处? 丁平教授告诉记者,宣传关爱动物的理念和动物福利时,要让人们树立正确观念,解除理解上的误区;通过引导,要让人们知道,这是人类自身的需要,也是对自身负责。同时,宣传中要循序渐进,千万不能偏激。 赵南元教授则表示,“人与动物的关系只能从人的角度来看。”他对“协调人与动物的关系”和“实现人与动物在自然界中的和谐发展”这两种说法都不赞成。他认为,人和动物的关系取决于人对动物利用价值的评价:猪要养来吃肉,狗可以作宠物或吃肉,老鼠或吃或消灭,因人而异;野生动物要防止物种灭绝。 对于野生动物,何勇认为,应该尊重其存在,尊重它们的栖息地,给它们一个生存的空间;同时,不要大规模地商业地剥削它们、利用它们。野生动物是人类的伙伴,是环境变化的晴雨表。“关于生活在我们周围的动物,是人类把它们带到现在的社会中;怎么去文明地利用它们、文明地去处置它们,这是人与动物和谐发展的最基本的一个原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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