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杂种 <p>人好像很懂我们。人不过把狗的基本特征当作本质。我跟贝贝谈起著名的《马语者》。人类当中,有狗语者吗?暮色越来越浓。黑夜降临的时候,贝贝的眸子越来越清晰。隐含的孤独的凄美,我的心抖了。我把贝贝的眼神揣在心里,后来慢慢地感到孤独。 </p><p><b>1 </b></p><p></p><p>我是杂种,京叭狗与狐狸狗杂交的种,纯白毛色,细脚伶仃。 </p><p>若有所思。回味苏米的女人体香,以及气质韵味所形成那股特殊的、母乳般令人迷醉的温馨,以及她细鬈长发里微漾的奶酪般可口的笑容,我充满与人相似的惆怅。我变得孤僻。我深爱的贝贝,由于人类的帮凶,惨遭黑狗强*。我在十米远的地方,目睹这次灾难,挣不脱脖子上的锁链。人群厚颜无耻的围观背影,无视我的绝望愤怒;来年丰收般的嬉笑,淹没了贝贝的痛苦呻吟。人们在强行制造“纯种狗”后代。我和贝贝的爱情失去自由。自私的人们,只为满足人类的需要,全然不尊重狗类的意愿。 </p><p>惟一懂我的女人苏米,爱上多情男人杜笙,把自己打入了万劫不复的地狱,从此消失。我不能效仿人类焚琴煮鹤,对酒当歌,像个人一样地活着,像条狗一样地支撑自己。 </p><p>我接触的第一个女人叫温倩。她给我洗澡时,像洗涮厨房器具一样,生硬而没有表情,时常还会把洗发泡沫弄到我的鼻孔和眼睛里。我是她五岁儿子的玩具,一条会拉撒会叫嚷的活玩具。温倩从未正眼看过我。我对这个三十岁的女人,只有敬佩与尊重。 </p><p>人类喜欢说“溜狗”,我觉得是狗“溜人”。因为我每回都走在温倩前面。温倩劳累了一天,不愿遐想,也不必思考,所以带上我这个道具,分散自己的注意力。人类有不能克服的弱点,心理上需要道具,生理上,需要模具。我在草地上撒欢,云游天际般自由。那时候我不是一条狗。我是马、虎、豹,或者其它。 </p><p>我的初恋,与一只叫叮当的狐狸女狗有关。她那妩媚的眼神永远地缠绕在我的身上。她脖子上那昂贵的狗绳,也永远地牢牢握在一位老太太的手中。人们认为,高贵与体面,是这样约束而成的。温倩家的地毯,是不断刺激我的排泄系统,我每隔十分钟会撒一次尿,哪怕只有一滴。于是温倩将拿我当礼物送给了一个叫杜笙的男人。 </p><p><b>2 </b></p><p></p><p>杜笙是个人物。男人到杜笙那个份上,对女人,就会格外挑食了。 </p><p>温倩惟一一次带我出入体面场所——高级酒楼。为了见杜笙。酒楼大厅的正前方墙壁,有《维纳斯的诞生》,飘拂垂落的长长金发,使裸体女神风韵撩人;缀在美丽面庞上的一双大眼睛,闪动着淡淡的迷惘和哀愁。喔,喔,喔!我以吠声表示赞叹。客人的目光齐刷刷地扫向我。色狗!哈哈!我听到他们窃笑。人们误会了我,以为狗像他们一样,在维纳斯面前,只有肉体的冲动,而《大卫》,只会让母狗撅起xx股。 </p><p>杜笙与温倩握手,摇晃着半天没有松开。 </p><p>“是它吗?真的很帅啊!”杜笙的声音从很高的地方灌满我的耳朵。杜笙伸手摸我,我吐着舌头,不以为然地看了他一眼,敌意地做了一个龇牙咧嘴的表情。他用食指点着我的鼻子,严肃地说:“不要吓唬老百姓!” </p><p>温倩极具表演性质地笑了。音量、音域、音长、音律和持续时间都控制得恰到好处,倾家荡产地取悦对方。 </p><p>“杜笙,可惜淘气不会说话,要不它肯定会说,看你就不像老百姓。” </p><p>“淘气有这样的思维和智慧,那你肯定要失业了。”两个人开始了人类固认为风趣的打情骂俏。 </p><p>人狗类比,我不是滋味。 </p><p>我从鼻孔里喷出一声长叹,趴在椅子上假寐。 </p><p>餐具很抢眼。清一色的景德镇陶瓷,精致高档,白色的勺子、汤钵、菜碟、茶杯、茶壶上都描有浅蓝色的精细的春兰秋菊,牡丹芍药,工笔细腻,光洁耀眼。椅子是精雕细刻的红木艺术品,随便搬一把都可做舞台道具。若有若无的淡蓝色飘浮。装点罗马教廷的壁画《黎明》被移植到这间餐厅,覆盖整个天顶。那些人物和马匹强烈起伏的节奏和扩展动势,似是冲破了建筑,幻化出一片真正的天空。我感觉他们穿越浅蓝的色彩,全向我奔腾过来。这很“文化”。我倒觉得这酒楼是中西合璧的怪胎。我闷闷地趴下,继续假寐。尽管两人极尽委婉之辞,我还是听出了其中的奥妙。一场体面而不动声色的交易。 </p><p>这天晚上,我和温倩,一个睡阳台地板,一个睡上了杜笙的床。 </p><p>从此我永别了叮当。在温倩那边居住的叮当。</p>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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