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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鸟市场有家店把凶猛鳄鱼当宠物卖 | | | 2007年06月14日 彭城晚报 | | 中国徐州网-彭城晚报新闻热线85608110消息 (记者 陈欣 实习生 孙潇潇) 昨日,在少华街小学读三年级的小程拉着妈妈在逛花鸟市场时,居然看到一家店在公然出售鳄鱼,“老师说鳄鱼是国家二级重点保护动物,他们这样做是合法的吗?”小程的话提醒了孩子的妈妈胡女士,随后胡女士拨通了本报热线。
记者来到建国路上的花鸟市场,这家以经营龟品为主的小店里,饲养着各种稀奇动物。当问到有没有鳄鱼卖时,店老板十分神秘地带记者来到一个用大块铁丝做成盖子罩住的鱼缸旁,十公分高的水中趴着一只暗黑色的鳄鱼。这只鳄鱼有60厘米左右,四肢牢牢地扒在鱼缸里,几乎没有什么动静。
记者向老板打听这只鳄鱼的卖价以及是否是野生鳄鱼时,老板始终不予透露卖价,只是表示店里的鳄鱼并不是野生的,属于人工饲养的鳄鱼,嘴已经被固定住,对人不具攻击性。
之后,他一再强调这只鳄鱼是自己从网上的两栖动物公司买来的,自己饲养,并不出售。记者问鳄鱼的来源时,老板又强调,从网上的此类公司都可以买到,并不困难。他还告诉记者,“我饲养的鳄鱼今年3岁,卖家是从国外进口来的,买来时脚上有脚环,可以证明它的产地、品种及出生年月。我也有特许经营许可证。”
记者与市野生动物保护站取得联系,郭站长告诉记者,私自饲养、经营利用野生动物,属于违法行为。无论是个人当宠物饲养还是用于出售都要到有关部门办理经营利用核准证,申请时要提供生长繁殖许可证,有关部门要严格审核其来源是否合格。郭站长还表示,国家一、二级野生动物必须要由国家林业部批准,未经国家批准,私自饲养、经营利用鳄鱼等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均属于违法。
对此,记者友情提醒广大市民,鳄鱼并不适合做宠物。这种生性非常凶猛的动物,越大越难以控制,哪怕是从小养起来的,它仍然会对人构成不小的威胁。近年来,鳄鱼伤人、吃人事件也屡次发生,这不得不引起我们的高度重视与密切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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