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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划定规范养犬管理时间表 9月起没收“违规犬” | | | 2007年06月05日 时报 | | 时报6月4日讯(记者 黄强)《济南市养犬管理规定》已于5月1日起施行。从现在开始到9月底,我市将在重点管理区即绕城高速内,对违规养犬行为进行集中整治。具体安排为:6月起至8月底,有关部门将对重点管理区内的准养犬只进行登记发证;9月份,违规养犬行为将被严查。
今天,市政府公布了《关于贯彻落实〈济南市养犬管理规定〉的通知》。根据通知,登记期内有关部门对重点管理区内的准养犬只进行登记发证,9月1日至10日,我市将在重点管理区内组织各区开展违规养犬查处工作,重点建立落实群众举报奖励制度,没收违规养犬,按规定处罚违规养犬的单位和个人,并收容和处理无主犬、流浪犬,维护良好的养犬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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