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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公的狗杀了老婆的猫 夫妻反目欲离婚 | “他儿子杀了我女儿!我坚决要和他离婚!”今年2月,高淳县法院庭审现场,一脸悲愤的张眉英指着被告席上的男子说。这并非一起刑事自诉案件,而是一场普通的离婚案,这对夫妻的子女怎么可能自相残杀?原因很简单,张眉英称被杀死的“女儿”其实是一只母猫,而其丈夫刘大有的“儿子”则是一只公狗。
宠物情缘
要说张眉英和刘大有的这段婚姻,还真多亏了这一只猫和一条狗。婚礼上,媒人用猫粮和狗食作贺礼,就是最好的证明。
根据法庭调查,37岁的刘大有和35岁的张眉英均经历了一次失败的婚姻。离婚后,他俩各自与心爱的宠物为伴,刘大有将爱狗“欢欢”当儿子养,张眉英的“贴身小棉袄”则是爱猫“咪咪”。
2005年8月,两人因在同一家宠物店给自己的“儿女”挑选礼物时偶遇,又因喜欢宠物的共同点而一见钟情。在之后简单的婚礼上,两人分别抱着狗儿猫女接受亲戚朋友的祝福,宠物店老板则理所当然成了媒人和证婚人,精明的他恰如其分地用一袋猫粮和一袋狗食充当了结婚礼物。
这段难得的宠物情缘,理所当然地成了婚礼现场最大的“亮点”,但当天唯一有些尴尬的是,狗儿子“欢欢”因为内急而将主席台的照明灯杆当作电线杆抬腿撒了一泡尿。不过新郎新娘还是很开心。
| 猫狗冤家 这对夫妻发现,婚后的生活并非想象中那么融洽。不是他俩的关系不好,而是狗儿子“欢欢”与猫女儿“咪咪”的关系简直水火不容。它俩处不好,他俩怎么能好呢?
“我家女儿才从沙发上下来准备吃东西,他家儿子就冲过来追,咪咪只好再窜上沙发一整天饿肚子,只有等到我们下班回来才能吃上饭。”张眉英在法庭上说,看到女儿皮包骨头似的,她的心里别提多难过了。
听到妻子数落自己“儿子”不好,刘大有忍不住反驳:“早就让你把猫用笼子关起来,你不听……”
丈夫话没说完,张眉英就打断他:“凭什么关我女儿,应该把你的狗儿子关起来才对!”
就为如何平等对待宠物的事情,夫妻俩的感情受到重创,最后不得不坐下来“协商”,然后决定让两人的猫女狗儿分单双日轮流“蹲号子”,即每天让猫和狗轮流进铁笼子,避免肢体接触。
但让刘大有感到不爽的是,每当轮到他的“狗儿子”失去自由,张眉英就会抱着她的“猫女儿”睡觉,自己则被挤到床边侧身而睡;可当她的“猫女儿”被关时,张眉英却不让他的“狗儿子”睡在床底下 猫狗相残
人为的隔离,并没有从根本上解决争端,反而使这对猫狗冤家的仇恨越积越深。这不,男主人的一次小疏忽,就酿成了一幕惨剧。
2006年2月1日,当值的“监狱长”刘大有因为赶着上班,没有锁紧“牢门”,使狗儿“欢欢”终于有机会和猫女“咪咪”零距离接触。结果可想而知,这对猫狗冤家即在8平方米的房间内展开了追逐大战。
刘大有根据案发现场推断出当时的实况:“欢欢”推开笼子门后立即突袭毫无准备的“咪咪”,最终“咪咪”因体力不支被“欢欢”逼到了墙角。“欢欢”继续逼近,感觉到威胁的“咪咪”奋起自卫,一爪抓中“欢欢”的右眼,被激怒的“欢欢”立即爆发出兽性,两条前腿死死踏住“咪咪”的身体,又在“咪咪”的惨叫声中,用利齿掐住了“咪咪”的脖颈,将其叼起再不停地甩动……
“女儿啊,你怎么啦!”当天晚上,先回家的张眉英一进门就看见爱猫一动不动地躺在地上,与此同时,欢欢摇着尾巴过来打招呼,却只睁着一只眼。当张眉英将“咪咪”送往宠物医院时,医生证实此猫已死亡多时,而致命伤就在脖颈处。为猫离婚
尽管案发后刘大有亲手将闯祸的“欢欢”打得遍体鳞伤,又饿了其3天,可张眉英仍坚持着她的最后通牒:“要么让狗抵命,要么离婚!”
在刘大有拒绝杀死狗儿子的情况下,张眉英选择诉讼解决问题。张眉英认为,因为刘大有的疏忽导致自己的爱猫被其爱狗咬死,给自己的精神带来极大伤害,遂要求与刘大有离婚并索赔精神损失1万元。刘大有则提出,猫被狗咬死纯属意外,自己和妻子感情尚好,不愿意离婚。
完整了解案情后,承办法官宣布休庭并主持调解。虽然猫是活物,但在法律上宠物只是一种财产,即便索赔也只能赔偿财产本身的价值,不能附加精神损失。法官的解释让张眉英认清了自己爱猫在离婚问题中的性质。
法官问妻子:“你爱猫还是爱丈夫多?如果你弄死丈夫的狗,他会和你离婚吗?”
丈夫刘大有立刻接话:“还是老婆重要。”
情感理性的疏导让张眉英加深了对自己今后生活的思考。对于一时冲动而提出诉讼,张眉英有些后悔了。在刘大有不失时机的保证下,张眉英借驴下坡,不再坚持离婚。法院随即作出民事裁定,允许张眉英撤诉。(文中当事人、猫、狗均系化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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