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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犬打架 俩主人对簿公堂 | | | 2007年02月01日 竞报 | | 本报讯 (记者 朱燕) 狗咬狗上升为邻里纠纷闹上公堂。昨天,因自己的爱犬卡卡被邻居家的狗咬伤,同住一个小区的殷家和牛家在海淀法院的法庭上多次争了起来。
殷先生称,2006年9月6日,他在小区内遛自家狗卡卡时,邻居牛先生家的宠物狗疾奔过来厮咬,导致卡卡眼角膜严重受伤,殷先生之妻只好请假在家照料。双方就赔偿事宜未能达成一致意见,因此殷先生将牛先生诉至法院,要求其赔偿卡卡的医疗费1127.5元、妻子的误工费1000元及为解决此事而产生的交通费200元。
昨天,殷先生的妻子参加了诉讼,她表示牛先生家的狗“没有办证,而且不少小区居民反映他家的狗很凶”。
而牛先生对卡卡的治疗费产生质疑,“很多医疗费单据是拼凑的”,而且,自家的狗其实是流浪狗,他们把它捡回家,还四处张贴了寻狗启事,一直没有人认领才暂时养着它,因此不愿意赔偿。
最后,在法官调解下,牛家同意赔偿医疗费单据上一半的费用,但殷家认为“误工费谁来赔偿呢,如果他们赔我1700元,我们就同意”。经过两个多小时的庭审,双方仍然各持己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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