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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宁出台养犬管理暂行办法 狗患有望被根治 | | | 法制日报西宁1月22日电 记者韩萍 记者今天(22日)从青海省西宁市有关部门获悉,即将从3月1日起正式施行的《西宁市养犬管理暂行办法》,将使备受全市人民关注的“狗患”问题有望从根本上得到治理。
长期以来,西宁市民养犬一直处于散乱无序的状态,随着城市宠物犬的流行、藏獒身价的不断上扬,养犬市民的数量迅猛增加,大街小巷各种类型的狗随处可见,大狗小狗四处便溺,狗咬人事件时有发生,犬吠声此起彼伏,不仅严重污染了城市环境,因此引发的纠纷也日益增多,群众怨声不断。
为彻底解决“狗患”扰民问题,在前不久召开的西宁市党代会和“两会”上,出台养犬管理办法不仅被提到了会议上,也引起了市主要领导的高度关注,经过政府相关部门认真细致的摸底调查和反复论证,起草了《西宁市养犬管理暂行办法》,并于2006年12月1日经过西宁市政府第一次常务会议通过。
《西宁市养犬管理暂行办法》明确规定:市民养犬须到公安和畜牧兽医部门审批登记、对犬进行免疫注射;养犬须持有养犬牌;对犬只进行转让、赠与或犬只遗失、死亡、迁出管理区等,原养犬人还须办理变更或注销登记手续;犬只死亡后,养犬人不得随意处置,要交畜牧兽医部门作无害化处理……违反有关规定的,将视情节轻重对有关责任人进行相应处罚。《办法》同时还就各职能部门的责任进行了明确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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