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鞍山市公安局“犬患”整治成效显著 | | | | 鞍山市规模空前的控犬行动正在紧张进行。从本月6日开始,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为期一个月的整治犬害专项行动。此次重点整治城区内豢养大型犬、养犬专业户、一户养多犬问题。至今,全市已收缴违章犬700余条。通过整治,市民自觉办理养犬许可证500余个。
“犬患”问题一直是鞍山市公安局党委和社会各界,以及广大市民高度关注的一个热点、难点问题。鞍山市公安机关每年都要开展多次整治,但时常有反复,甚至整治工作还得不到社会、群众以及舆论的理解和支持。
对此,鞍山市公安局局党委最近决定在全市开展为期一个月的集中整治行动。行动伊始,鞍山市副市长、市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朱文杰每天都要关注整治情况,并对整治工作中存在的不足,多次作出专门批示,要求各级公安机关和广大民警进一步统一思想认识,时刻保持清醒头脑,既要看到目前整治成效离党委、政府和广大人民群众对犬类管理工作的要求还有很大差距,更要再接再厉,加大工作力度,按照市公安局的总体部署和整治目标,保持工作力度不减、措施不松,杜绝短期行为,确保整治行动始终如一,全面达到预期目标。行动期间,鞍山市公安局主管副局长陈三江多次在全市治安局长会议上就整治工作进行动员部署,强调要求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绝对不允许整治行动走过场或流于形式。 制定管理意见,规范养犬管理 鞍山市公安局制定下发了《关于加强养犬管理工作的意见》,提出了六条规范公安机关养犬管理工作的措施,包括建立健全组织领导机构、层层落实管理责任、适时开展专项整治、积极营造宣传氛围、不断完善执法队伍、逐步建立长效机制。《意见》指出,各县(市)区(分)局治安部门要进一步充实捕犬队力量,强化培训,完善养犬管理专业执法队伍建设。要以遛犬较为集中的早、晚为重点时段,以繁华路段、居民小区、街道为重点,加大对饲养大型犬、无证养犬、一户养多犬等问题的执法检查力度,进一步规范养犬行为和犬类经营行为。对养犬扰民者,依法予以警告或者罚款,对妨碍执法者将依法予以行政拘留,对暴力抗法者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广泛宣传发动,营造整治氛围 鞍山各级公安机关利用各种途经和宣传工具向社会各界和广大市民重申当前公安机关贯彻落实政府令,以及加强犬类管理组织开展“犬患”集中整治工作的重点和目标,在全市范围内深入宣传,营造整治氛围。截至目前,全市共张贴各类宣传标语、横幅等443条,登门宣传7015人次。一方面通过全市各大新闻对“犬患”整治行动进行了集中正面报道,宣传了关于养犬管理的有关法规精神,以及开展整治的重点和目标,进一步提升和培养了广大养犬市民科学文明意识。市电视台、电台、各报刊均在重要时间和显要位置对整治工作进行了全面报道。11月10日,治安支队邀请市、区两级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离退休职工、学生家长等群众代表以及各类新闻媒体的十余名记者召开了养犬管理工作座谈会。11月11日,各县(市)区(分)局以派出所为单位在辖区内举办了宣传活动,并向参加活动的养犬居民散发了《文明养犬倡议书》,活动参与市民近10000人。 建立多项制度,落实长效管理 一是建立与工商、卫生、城建等成员单位定期召开的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召开会议通报鞍山市养犬管理工作的基本情况、存在的问题、部署下一步的工作意见,切实将鞍山市的养犬管理工作纳入到各成员单位的日常工作当中去;二是建立监督考核制度。要将养犬管理工作纳入到对各级治安部门和基层派出所的年终绩效考核中。市公安局要加强日常监督检查,并对检查考核情况适时进行通报,对工作达不到标准的地区责令限期整改,对整改不合格的,进行通报批评,并视情节追究相关责任;三是建立涉犬违规行为举报制度。公开群众举报电话,教育引导广大群众提高监督意识,对各类违规养犬行为积极予以举报。要逢举必查,并将查处结果向举报人反馈,对举报查实的举报人给予不同形式的物质奖励。(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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