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马上QQ登录,享用更多功能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帐号?注册
x
遛早时为躲狗骨折入院 流浪狗惹祸小区物业埋单 | | |
一名七旬老妇在小区内遛早时因狗受伤,并为此将小区物业公司告上法庭,索赔一系列损失。庭审中,就惹事狗是流浪犬还是家养犬这一问题,原被告双方各执一词。日前,红桥区法院经过审理,认定了原告所述事实,判令被告物业公司赔偿原告7233.8元。
案情回放
小区商贩占道严重老妇躲狗摔倒骨折
76岁的原告周老太诉称,今年6月29日早晨7时许,她在小区内遛早时,突然蹿出两只流浪狗打架,她躲闪不及摔倒在地,导致骨折入院治疗。周老太认为,被告仁爱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疏于履行职责,没能为小区业主提供一个安全的环境。小区内流浪狗大量涌入,小商贩摆摊设点堵塞公共通道,使得原告在两只流浪狗打架时无处躲藏,当即摔倒在两个商贩之间。据此,周老太向被告索赔医药费、护理费、营养费及精神抚慰金共计11288.8元。
庭审中,被告物业公司辩称,原告所述与事实不符,实际上是小区内一名牵狗的人撞倒了原告。被告称,自己公司管理的仁爱小区是优秀模范小区,实行封闭式管理,不可能有大量流浪狗涌入。而小商贩在公共通道上摆摊设点是经社区居委会、街道办事处和小区业主协商一致同意的。因履行了管理职责,被告拒绝赔偿。
庭审焦点
老妇摔倒罪魁祸首原告被告各执一词
案件审理过程中,导致周老太摔倒的是流浪犬还是家养犬,成为原被告双方争执的焦点。
原告提出一张《温馨提示》,称该提示是6月29日事发后被告公司在小区内张贴的,其中讲明周老太被流浪狗撞倒一事,并提醒小区居民注意,且上面的电话号码“2771××××”就是仁爱物业的电话号码。对此,被告称,该《温馨提示》不是其公司张贴的,很可能是原告自己制作的,“2771××××”这一号码公司从不对外公布。但在被告随后提出的证据中,“2771××××”这一号码又出现在一份公示给全小区的告示中,并被证明是仁爱物业接待中心的电话号码,被告就此提不出有力反驳证据。
被告则提出一张由自己公司张贴的《寻找目击证人》的告示,上面写明周老太系被牵狗人撞倒致伤,寻找目击证人。被告同时称,其公司张贴该告示是经过原告同意的,故具有证明力。原告对此予以否认,被告未能举证反驳原告的观点,法院因此对该证据不予认定。
法院观点
担负安全保障义务物业失职应当判赔
最终,法院认为,物业公司在对所服务的小区实施管理时,应该尽到合理限度范围内的安全保障义务,应当预见狗患尤其是流浪狗对小区公共秩序和小区业主安全将会产生不利影响,容易引发伤害事故,被告有义务采取措施防止流浪狗进入小区。因被告的不作为导致原告身体受伤,故其应该承担赔偿责任。
据此,法院判令被告仁爱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赔偿原告周老太医疗费、护理费及营养费共计7233.8元,并驳回原告其他诉求。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