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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吉林省长春市动物检疫站进驻宠物交易市场,建立“动物检疫室”,对现场交易犬只进行强制性检疫,预防并控制人畜共患疾病的发生。 记者在动物检疫室看到,检疫人员正在给经营者的犬只登记,登记簿上记录有检疫犬只的品种、颜色、产地、业主联系方式、证明编号等。工作人员对一只犬的额头、脚底等部位仔细检查,确定其没有发烧迹象和疫情后,为犬主开具了“动物产地检疫合格证明”,并加盖了长春市动物检疫站的公章。 长春市动物检疫站规定,未经检疫和注射狂犬病疫苗的犬只,一律不许在市场经营。想进行交易的犬主,应先持有正规动物医院开具的打过防疫针的“免疫证明”,到宠物市场的检疫室进一步检疫,确认交易犬只健康、安全后,检疫室将发给其“检疫证明”。消费者只要看到犬的“免疫证明”和“检疫证明”,就可以认定这是一只打过疫苗、经过检疫的健康犬,可放心购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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