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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本报提出“文明养犬”的倡议反响强烈,昨天一天“关注狗事”的热线响个不停。如何既让养狗人享受到养狗的乐趣,又保护不养狗人的权利,让狗和人类和谐相处?如何建立完善的犬类管理和服务体系,使文明养犬有法可依?读者、网友、专家、学者……越来越多的人加入我们“关注狗事”的行列,大家关注的话题已经从“文明养犬”深入到如何依法治犬、科学管理。
读者建言
完善法律规定管狗要先懂狗
郑州市热电厂的韩先生说,他亲眼看到过一个孩子因被狗咬得了狂犬病,孩子死了,妈妈疯了,好好的一家人家破人亡;他也看到有人带着狗去乘公交车,甚至为此和司机吵架,很不文明。他建议,养狗要有尺度,太大、太高或者凶猛的狗绝对不能养,养狗就要遵守规矩。
70多岁的魏先生是位养狗人。他说,对于老年人特别是空巢老人来说,小狗就像自己的伙伴,生活不再孤单。他经常给小狗洗澡,外出遛狗都带塑料袋,不会影响别人。他不仅提醒养狗人要自觉文明养狗,而且还建议,对养狗的管理要有具体要求,能够让养狗人遵守,让管理者操作,例如狗有无打防疫针等应从社区开始检查。
郑州市民石女士养狗而且爱狗。她说,不能“谈狗色变”,只有懂狗才能管好狗。她建议,制定法律时,应有养犬方面的专家参与,城市里不仅不适宜养大型犬,性情凶猛的小型犬也应当列入限养行列;管理要科学,例如给狗办证时应强制防疫,要采用植芯片等先进方法管理。
读者马先生建议,管理养狗应像管理汽车一样,上户口、发狗牌,出事能找到主儿。
一直关注本报报道的王先生提出了三点建议,提高狗市的征税率,从源头上限制;社区全面监控,统计犬只数量、犬只防疫情况;对于公共卫生问题,他说,社区可以对养犬人加收卫生费,支付清扫费。
郑大医学院的祝先生特别建议,要重视对流浪狗的处理。对流浪狗进行集中收留,集中喂养。有主人的,主人可以凭证领走,但要接受处罚;没有主人的,经检查、防疫等可送往医学院等医学机构,供医学实验使用。
网友献策
养狗先获资格违规要受重罚
昨天,大河网的论坛上,网友们就有关养犬的问题展开了热烈讨论。
网友彭志刚建议,对所有养狗者进行培训和考试,获得养狗资格后才能养狗,使养狗成为主人文明素质的体现,对违规养犬人要实施重罚。
网友赵登岩则提出了具体建议——从源头上讲,要对辖区内的每一条狗记录在册,以便及时掌握它们的去向,避免被主人擅自遗弃沦为流浪狗,危害他人和社会的安全。还要定期对每一条狗实施防疫措施,以确保它们自身不携带狂犬病病毒。养狗者要为此支付一切费用。从后果上讲,一旦发生狗伤人的事件,其主人必须承担全部责任。对此,应建立健全处罚标准,必要时还要像西方某些国家一样施加重典。
网友王国兴说,对待各种类型的犬,都要一视同仁,要治理就要根治,不要一阵风,让狗患留下后遗症或者卷土重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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