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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女士带它的宠物狗丑丑去动物诊所剪毛的时候,丑丑不幸死亡了,李女士状告北京新世纪的动物诊所一案。在今天上午,海淀法院对此案进行开庭宣判,驳回了李女士要求赔偿2万余元诉讼的请求。与此同时,记者发现,由于宠物接受治疗而引发的医疗纠纷越来越多了,朝阳法院于日前又受理了一起因动物医院给宠物犬接生从而引发的纠纷案。
法院认为,动物诊所在对于犬实施麻醉注射之前,已经告知李女士犬注射麻醉药会存在危险,且双方签署了麻醉手术的协议书。动物诊所对犬进行的麻醉注射没有超过规定的计量,现在无法确定犬死亡的原因,并且庭审中李女士所提供的证据没有办法证明犬死亡后果的发生,是由于动物诊所在实施美容操作以及抢救过程当中存在过错导致的。所以对于李女士诉讼的请求法院不予支持。
庭后记者通过电话采访了原告的代理人,是京都律师事务所的胡新颜律师,他表示导致此案败诉的原因之一是,狗致死的责任认定比较困难从而造成的举证难,这也是在以后代理这类案件将会遇到的一个最大障碍。为此记者还专门采访了北京市犬与宠物协会会长的李惠萍女士,她解释说:“要关于宠物在动物诊疗机构中出现的问题责任认定,目前还无专门的法定权威机构能做这项工作。但是以后将会由协会来做,只是在现阶段这种机制还没建立起来。”
除此之外,记者昨天获悉,朝阳法院日前还受理了另外的一起狗主人诉某动物医院的案子。潘女士说,她所饲养近三年的英国斗牛犬“手套”,因为孕产于2004年9月4日被送往该动物医院进行了手术,可是最后“手套”和它所产下的8只小狗全部都死亡了。对于狗的死,潘女士认为是因为动物医院没能按照规定给予术前必要的检查,并且手术医生没有相应的资质造成的,所以潘女士将其告到了法院索赔2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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