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马上QQ登录,享用更多功能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帐号?注册
x
6月1日起正式实施的《安徽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规定宠物不得散放,公共场所的宠物粪便,饲养人应当及时清除,否则予以经济处罚。昨晚,记者来到宠物聚集的广场,探访了条例实施后的情况。 晚上9时许,记者在合肥市市府广场上看到了众多遛狗者,他们有的用链子牵着小狗散步,有的让小狗在广场上四处奔跑。而按照规定,宠物是不能散放,无人看管的。 就在这些宠物狗在公共场所闲逛的时候,时不时还会有几只在花岗岩的台子、路灯柱子上小便,有的还会逛到草地上大便。一些狗的主人,在看到了这种情况后,也没有采取任何措施把宠物粪便清除掉。 在记者采访的几个宠物主人中,只有一位陈女士知道新条例的实施。她牵着一只京巴狗在广场上散步,“我看到了报纸上的报道,新条例虽然今天实施了,但晚上带我家贝贝来散步时,看到别的小狗还在草地上四处跑,宠物粪便也没人处理。” 一位外地来合肥的周小姐提出了自己的看法:有的狗有人牵着,有的狗自己在广场上乱跑,看不到主人在哪儿。市府广场也算是合肥的门面,有关部门应该加强管理,对在广场上遛狗有所限制。 根据刚实施的《安徽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违规的饲养人将被处50元以上200元以下的罚款。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