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晨报讯晨报9月6日报道的“可疑领养人骗走数只小狗,并可能把它们转卖”一事,昨天有了下文,可疑“骗狗人”终于现身,并当场保证,不再以任何方式向志愿者索要小狗。 昨天下午,可疑“骗狗人”终于现身。在沪西工人文化宫内的花鸟市场经理室里,当着自己家三位长辈的面,可疑“骗狗人”承认,自己曾先后以不同身份领养过三只小狗,其中一只叫“小黑”的西施串已经死亡,一只叫“小呆”的可卡串已转送他人,而另一只小花狗“仔仔”,则在经历了三番五次的转送后已走失,如今仍下落不明。 被骗走小狗的一名志愿者表示,之前她曾和同伴考虑上门索取,并让更多人知道该领养人不道德的行为,但让他们担心的是这样的行为是否会触犯相关的法律规定。记者采访时发现,志愿者自行拟定,与领养人签订的领养协议很不符合规范的合同文本,一旦诉诸法律,效力将大打折扣,因此,对于这名可疑“骗狗人”,目前他们也只能要求她书面道歉,而她也当场保证,不再在小动物保护协会的网站上发表任何言论,并不再已任何方式向志愿者索要小狗。 流浪动物领养在本市已形成一定规模,但记者发现,救助方与领养方签订的领养协议多数不符合合同文本的规范,法律效力微弱。一名法律界人士表示,目前还没有针对保护流浪动物及宠物领养的相关法律条文,大部分志愿者自行拟定的领养协议不仅在格式上不符合规范,而且规定双方权利义务的内容条款也不明确,因此一旦发生纠纷,难以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据悉,要求领养人先付押金,然后凭狗证来领流浪动物是目前保证它们能够得到妥善照顾的唯一办法。小动物保护协会一位人士认为,如果领养人愿意花1000-2000元办一张狗证,那么一般来说不会虐待动物。然而,当被救助的动物不是有点档次的品种时,几乎少有人愿意办证,而志愿者又没有办法收养很多狗,所以在没有任何协议的情况下,凭领养人的“口头热情”将狗送出,隐患和纠纷也因此埋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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