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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吁立法 为猫猫狗狗谋福利 | | | 2007年02月28日 成都商报 | | 在去年举行的十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上,周屏代表呼吁尽快出台《动物福利法》的建议,在全国引起了强烈反响。一时间,周屏这名成都市公交集团公司热线服务中心的普通服务员,不仅引起了众多媒体的强烈关注,她的名字更是在网络上被广为传播。
今年,她希望提交一份议案,呼吁全国人大尽快制定《宠物犬法》,并已经完成草案的拟定。
受虐猫事件触动
呼吁出台《动物福利法》
“动物与人都是生存在这个地球上的生物,享受福利不仅是人类的权利,也是动物的权利。”
“人大代表,更多的是一种责任。”周屏认为,当好人民的代表,需要更多的知识、更高的能力。“因此,十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我完全是抱着学习的态度上京的。”“我来自基层,又是一名女性。”4年时间,周屏找到了自己的“代表定位”:关注人与自然的和谐问题。
周屏说,她几年前养了一只狗,非常可爱,现在没养了。“养了宠物就要对它负责,不能好好照顾还不如不养。”去年2月,一个穿着高跟鞋的女子踩死小猫的全过程在网上曝光,引起了数万网民强烈的义愤和声讨。“这对我触动很大。动物与人都是生存在这个地球上的生物,享受福利不仅是人类的权利,也是动物的权利。尊重和善待动物的努力,终将惠及人类自身。”周屏向全国人大呼吁,尽快出台《动物福利法》,且应该包括不虐待动物,不食野生动物;善待动物园所有动物,建立各类动物档案;为圈养的野生动物提供回归大自然的生存条件;禁止在公众场所屠宰各类动物等内容。
一些人曾对为动物立法产生质疑,周屏还是坚持自己的观点:“我认为很有必要,人与动物同处自然,只有和谐相处才能互相受益;另外,现在不少地方都在制定相关法规,更应该制定一部法律作为依据。”
建议制定《宠物犬法》
已完成草案拟定
“对动物采取如此残忍的行为,却没有任何法律依据可以对这个(踩死小狗的)男子进行处罚--我觉得需要对此进行规范和管理。”
今年,是周屏本届履职的最后一年。当记者询问准备带什么建议上京时,周屏说,希望能做些更加实在的事。去年提出那个建议后,周屏周围就开始聚集一些志同道合、具有一定专业知识的朋友。
“宠物,正逐渐成为现代人的生活伴侣。”对日前昆明一名男子故意将5条小狗踩死的事情,周屏说:“对动物采取如此残忍的行为,却没有任何法律依据可以对这个男子进行处罚-我觉得需要对此进行规范和管理。”
“一些地区也在研究制定相关条例。作为全国人大代表,我为什么不呼吁制定相关法律呢?-这本来就是我的职责之一。”为此,她专门向全国人大常委会咨询:目前我国是否已经或正在为此制定相关法律。
答案是否定的,这更坚定了周屏的信心。在朋友们的帮助下,周屏准备了整整一年。“这次我想提交一份关于制定《宠物犬法》的议案,现在已经完成了草案的拟定。”
博客公布草案
听取市民意见
“希望通过在博客挂出的形式,听取更多市民的意见,使这份草案更加完善。”
昨天,周屏在自己的博客(http://blog.sina.com.cn/m/ZhouPing)挂出了这份草案。周屏说,希望通过在博客挂出的形式,听取更多市民的意见,使这份草案更加完善。草案提出-
宠物犬的管理机构主要由公安机关担当。犬只出生后必须到公安机关进行户籍登记。以植入永久性芯片作为犬只标识,对所有犬只进行数据库式记录跟踪管理。登记后核发“宠物犬饲养许可证”,此证是唯一合法饲养宠物犬的依据。
犬主应当善待犬只,不得遗弃、虐待宠物犬;犬主未尽到义务,不及时给犬喂食、饮水导致犬受伤、生病或死亡的,以任何方式遗弃宠物犬、虐待犬只,都由公安机关处罚。
宠物犬主必须定期为宠物犬注射相关疫苗。包括预防狂犬疫苗、预防传染病疫苗等。如有违反,由公安机关对犬主依法处罚。
宠物犬主必须保证犬只不干扰他人正常生活。避免犬吠影响他人休息、犬恐吓他人、犬攻击他人。如有违反,由公安机关对犬主依法处罚。
宠物犬主与犬只在公共场所时须注意遵守公共卫生与秩序。如犬只在电梯、公车、地铁、候车室、商场、广场等人口密集场合,犬主需要保证犬只不会惊扰他人、不会妨碍他人。
非犬主有义务向公安机关举报任何对宠物犬的虐待、伤害、残杀。
同时,草案也对兽医及兽医院的相关责任和义务进行了规定。本报记者 李娅
周屏创造了很多“第一”:她是成都市第一个用普通话报站的乘务员,第一个用英语和普通话报站的乘务员,也是第一个用英语、普通话、手语报站的乘务员……她说:“我的工作就是为大家服务。我只是希望把工作做得更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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