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ljxh 发表于 2005-7-4 22:55

黄沙海鲜市场竟公售河豚!食后易休克致死

专家就此一再提醒市民万万不可冒死吃河豚!   本报讯 记者童雯霞,实习生曾志勇、陈文笔摄影报道:昨天,广州读者苏先生来电反映,黄沙大道某海鲜市场发现有档口批发出售河豚,市民在此购买后可以拿去附近酒家加工食用。   苏先生担心,如果市民或酒家处理不慎会否造成中毒?   档主说剥皮烹饪不会有事   昨天下午,记者接报后暗访了苏先生所说的那间档口。记者问老板:“这是什么鱼?”档主热情地介绍说:“这种鱼叫‘巴鱼’,也叫‘鸡泡鱼’。”   “是河豚吗?”“不太一样。这是淡水养殖的。”   “能吃吗?”“当然能吃!而且味道鲜美。只要烹饪时把鱼皮剥掉,再加水放上白萝卜、胡椒粉就可以了。”   “听说是有毒的,会吃死人吧?”   “没问题的,淡水养殖的就没毒啦。拿到酒家去烹饪就行了。”   记者花27元购买了两条(见下图),随后到其他档口调查。记者询问是否有“鸡泡鱼”出售时,档主们都闭口不谈,警惕性很高。   据苏先生介绍,他曾问附近酒家是否可以加工“鸡泡鱼”,酒家负责人表示:“鸡泡鱼”有毒,他们不敢随便接单。   专家称千万不可铤而走险   昨天,记者就市面上售卖“巴鱼”的情况咨询了海洋渔业局。渔政部门负责人在接受采访时表示,目前已有多宗食用河豚致死的先例,甚至发生过一家四口中两小孩毙命、两大人休克的惨剧。   据这位负责人介绍,河豚的头、内脏、血液均有毒,漂洗或处理不当极易发生意外,食用过多或抢救不及时会致命,专家们均不赞成市民吃河豚。   记者问:“按照档主的说法,处理时只是去皮食用,真那样结果会如何?”“那是非常错误的认识,肯定会出危险!”这位负责人提醒市民,目前没有任何一家酒家在处理河豚上有较高的保证,市民万万不可仅为口福铤而走险。   海洋渔业局有关负责人告诉记者,我国的渔业法规并未明令禁止出售、食用河豚,目前没有法律依据处罚出售河豚的行为。食品安全协调部门有关人员透露,他们也存在同样的掣肘。

许仙 发表于 2005-11-17 22:54

硬盒生命源 发表于 2008-8-22 07:05

美系松狮犬价格
北京松狮犬
肉嘴松狮

洋头暴主 发表于 2009-6-13 18:47

:) :) :) :) :) :) :) :)
页: [1]
查看完整版本: 黄沙海鲜市场竟公售河豚!食后易休克致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