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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过近一个月的侦查,绍兴县警方于5月28日侦破了一起特大贩毒案,缴获毒品海洛因375克,毒资近30万元。抓获李子冬、李良言和陈其琼(女)等5名贩毒嫌疑人。在案件侦破过程中,绍兴警方首次起用缉毒警犬参与了破案。 5月初,绍兴县禁毒大队在日常毒品侦查中发现柯桥地区有贩毒迹象。5月16日,缉毒民警在柯桥某宾馆抓获了一吸毒人员王某。据王某交代,毒品是从两名毒贩手中买来的。 经秘密侦查,警方于次日傍晚,在柯桥一娱乐场所抓获了贩毒嫌疑人吴某和何某,他们均系四川筠连县人。经审讯,两名嫌疑人招供出自己的上线是一名叫“李三”的人。但李三系化名,他是谁,他们也不知道。 绍兴县警方迅速将此案向绍兴市公安局作了汇报。在市公安局配合下,经过深入调查,绍兴县警方于5月下旬摸清了这个贩毒团伙的贩毒网络:“李三”真名李子冬,今年34岁,系四川筠连县人,生活在绍兴市区。5月中旬,李子冬从昆明进了1400多克海洛因来绍兴市区和柯桥等地贩毒。李子冬的直接下线是李良言,此人今年40多岁,也是四川筠连县人,生活在绍兴市区。 5月28日凌晨1时,绍兴警方开始对这一贩毒团伙实行秘密抓捕。市县警方联合组成三个缉毒小组,在市局有关部门配合下,分别在绍兴市区贩毒嫌疑人的租住房内,抓获贩毒嫌疑人李子冬、李良言和陈其琼(也系四川筠连县人)等5人,缴获毒品海洛因280多克,毒资近30万元。 由于缴获的毒品海洛因仅280多克,这与警方事先掌握的贩毒数据有较大差距。于是绍兴县警方于当日上午8时,从九里警犬训练基地调来正在训练的缉毒警犬“浩男”参与“破案”。“浩男”很快从主要犯罪嫌疑人李子冬房间的木地板下,嗅出了95克毒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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