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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犬有“规矩”了 全市集中申领牌证时间:4月16日~5月底 | | | 2007年04月09日 张家港日报 | | 本报讯 4月7日下午,全市养犬管理工作会议在沙洲宾馆召开。市委常委、市委政法委书记李汉忠出席会议并讲话,各镇(区)分管领导及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参加了会议。《苏州市养犬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已于今年3月1日正式实施,本次会议就贯彻落实《条例》作了动员和部署。
据不完全统计,目前我市范围内养犬总量为5万条,市区约1万条。宠物犬、大型犬、烈性犬的数量越来越多,产生了一系列的社会、治安和环境问题。李汉忠在讲话中指出,要从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充分认识加强养犬管理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加强犬只管理工作是深化文明城市创建、构建和谐社会的具体措施。要把犬只管理工作上升到“以人为本”的高度,提升市民的素质和城市管理工作。
据悉,全市将分三个阶段落实《条例》工作,第一个阶段为宣传发动阶段,时间从现在开始至4月15日。第二阶段为集中申领牌证阶段,从4月16日至5月30日,市区重点管理区自4月16日开始集中办证,5月24日前城东、城北、城中、城南、城西所辖区范围分时办证。5月25日至5月30日为二环路以内尚未办证的统一办理时间。农村一般管理区集中办证时间从4月22日开始,5月底结束。第三个阶段为集中整治阶段,时间从6月1日至6月30日,相关职能部门将集中执法整治,查处违法养犬,捕捉无证犬,收容被遗弃犬、野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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