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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我市拟立法规范养犬行为 | | | 2007年03月29日 成都日报 | | (记者 赖晓莉 成都传媒集团“两会”特别报道组 摄影 邹小华 杨永赤 王熙维) 立法规范城市中的养犬行为,人大代表在议案中提出的这一建议如今已被采纳进入立法计划,今年市人大常委会就拟制定《成都市养犬管理规定》。记者从昨日提请审议的《成都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中获悉,市人大常委会今年拟制定3件地方性法规,并对《成都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规定》等6件地方性法规进行修订。
拟修改 禁放烟花爆竹规定
据介绍,市人大常委会去年完成了5件新立法规、8件法规修订、11件法规修正和5件法规废止的工作,是市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地方立法权以来立改废任务最重、完成数量最多的一年。新制定的《成都市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条例》、《成都市专利保护和促进条例》、《成都市公园条例》、《成都市烟草专卖管理条例》、《成都市体育条例》5部新法规,都与经济社会发展和市民生活有着紧密联系。
报告透露,今年市人大常委会拟制定《成都市节约用水管理条例》、《成都市〈四川省旅游条例〉实施办法》、《成都市养犬管理规定》等3件法规,修改《成都市城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成都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规定》等6件法规,并对《成都市水污染防治管理规定》等7件法规开展立法调研。代表们去年提出的关于制定节约用水管理条例等议案也已列入立法计划。
同时,今年的人大立法工作将在去年基础上,进一步扩大地方立法的公众参与程度,让公众从源头上参与立法。
督促解决 群众关心的问题
通过监督促进“一府两院”工作是人大的一项重要职能。据统计,去年市人大常委会信访办共受理群众来信来访6349件次,督促“一府两院”依法妥善处理了市民反映强烈的征地拆迁、就业安置等问题。
报告表示,市人大常委会今年将坚持执行常委会负责人接待和处理群众上访、亲自批阅重要信访件,坚持与“一府两院”的联席会等行之有效的信访工作制度,将市民反映强烈的、带有普遍性的问题作为常委会监督的内容,督促有关方面认真解决。
去年,市人大常委会还任免和批准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78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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