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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盟海南省委提案建议海口应出台养犬管理办法 | | | 2007年02月05日 人民网 | | 本报海口2月4日讯(记者史瑞丽)狗患已成为一个影响社会和谐的突出问题。台盟海南省委关于加强海口市养犬管理工作力度提出了建议。
海口市于1995年10月颁布《环境卫生管理办法》,规定市区禁止养犬、家禽、家畜,因科研、教学或其他特殊需要饲养动物的,必须经公安、卫生防疫部门批准。按现有规定,养狗者应先带所养的狗到该中心打疫苗,然后持该中心所发的免疫证到海口市公安局办理养犬证。但一直以来此程序并没得到有效执行。海口卫生部门的数据表明,每年海口市被狗咬伤的人就有4千人之多,每年到海口市卫生防疫部门打防疫针的有3万多人。对此,他建议:海口市政府尽快制定颁布《海口市养犬管理办法》。海口市公安局应联合工商、卫生、市容、环保、畜牧、动物检疫等相关职能部门尽快在全市范围开展一次养犬管理专项整治行动,有效治理犬患。依照颁布出台的《海口市养犬管理办法》,海口市公安局、工商、城管、卫生、动物检疫等相关职能部门应加强对养犬行为的执法检查力度,定期开展执法检查行动,规范养犬行为;同时设立统一专门的养犬办证窗口及24小时举报咨询投诉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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