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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r/><span class="b_heii"><p> 温女士与丈夫结婚多年,一直没要孩子。几年前,两人买了一只宠物狗。这只狗成了温女士精神上的重要寄托。前年温女士和丈夫开始闹离婚,在狗狗到底归谁的问题上,两人的意见无法统一。分居后,温女士多次登门想看留在丈夫身边的小狗,却遭到拒绝。婚还没离就很难见狗狗了,离了后可怎么办?温女士上网发现“离婚网”,赶紧登录求助。</p><p>·网友意见·</p><p> 有网友说,宠物是离婚双方的共同财产,双方都对其投入了感情,如果不让某一方行使“抚养权”或“探视权”,会带来情感上的痛苦,因此,应在判决书上明确小狗的喂养权及“探视权”。也有网友认为,如果将宠物的“抚养权”和“探望权”按当事人的要求写进判决书,则会将法律的保护范围扩大化,很不妥当。</p><p>·律师说法·</p><p> “离婚网”专业律师也回帖说,温女士的诉求尚属于法律盲区。从法律角度而言并没有“宠物”这个概念,如果温女士和丈夫无法达成协议而上升到诉讼阶段,法院只能视为婚姻财产分配来进行调解,如调解不成功只能判决其归属。</p><p> 尽管问题尚未解决,但网友和律师的热心让温女士开始关注各个“离婚网”,她发现了一片全新的倾诉心情的天地。 </p></spa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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