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owchow 发表于 2005-8-29 00:42

宠物粪便糟蹋人民广场

宠物粪便糟蹋人民广场  “每天傍晚在人民广场内遛狗的太多,宠物粪便弄得到处都是。广场等公共场所本是市民休闲的好地方,怎能被变成‘遛狗场’?”市民曾老先生打进本报热线痛陈此事。  目击:狗儿广场撒欢  记者前日傍晚来到人民广场,在广场西侧一处二三十平方米的绿地上,七八堆大小不等的狗粪赫然呈现在眼前。不少狗儿正在草坪中相互嬉戏、追逐,有的不时还抬起腿撒起尿来。而对于宠物们的“方便”,狗主人大多视若无睹。记者粗略数了数,在广场草坪中撒欢的狗儿不下50只。面对记者的询问,狗主人们反应出奇的一致:“广场本来就是供我们休息的地方,让狗儿在这里玩会儿有什么大不了的?”市民:如此遛狗不雅  记者在采访过程中,大部分市民对在公共场所遛狗持反对意见。市民张先生的话很具有代表性:“在整洁的人民广场出现遛狗现象的确不雅观,我市即将迎来亚太市长峰会,如果到时各国嘉宾来广场游玩时看到这种‘风景’,真不知道会作何感想,有关部门应该对此管一管。”   管理方:我们很无奈  人民大礼堂管理处办公室黄主任介绍,每天早上6时至7时,晚上18时至20时是遛狗的高峰期,广场范围内本不允许遛狗,可有些市民根本不理会。每晚这里都会出现不少宠物狗,在草地上、大树下乱尿乱屙,让清洁工人疲于应付。但由于没有强制执行权,广场工作人员前去制止时,有时还会遭到狗主人责骂,作为广场的管理者他们感到很无奈。  记者对我市一些公众场所调查发现,每当傍晚时分,同人民广场一样,通远门广场、朝天门港区路、南坪步行街等地方也是遛狗一族的“天堂”。而管理者也只能对遛狗者进行劝诫,但收效往往不大,这使得遛狗之风在一些公共场所有愈演愈烈之势。  相关链接  禁狗规定待完善  5月1日起,我市开始实施新的《重庆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其中第四十四条规定:饲养宠物不得影响市容环境卫生,宠物在公共场所产生的粪便,饲养人应当立即清除。不立即清除的,处以五十元以上一百元以下罚款。该条例的实施应该能对那些随意遛狗的人起到一些约束作用。  记者从市人大法制工作委员会了解到,我市对于禁止猫狗等宠物进入广场、商业区等公共场所,目前还没有明确的具体规定,对此有关部门正在进行调研。而贵阳、兰州、青岛、南京等城市都已相继出台了关于禁止宠物狗进入公共场所的条例或规定。 周圆实习生周杨

hljxh 发表于 2005-8-29 23:09

许仙 发表于 2005-11-13 19:09

CHOW-CHOW 发表于 2007-7-21 08:13

:) :D

狗姐姐 发表于 2008-10-13 15:05

中国松狮狗
白松狮视频
美系松狮犬

麒麟儿郎 发表于 2009-3-28 19:05

松狮犬俱乐部
松狮犬图片论坛
松狮狗的照片
页: [1]
查看完整版本: 宠物粪便糟蹋人民广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