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ljxh 发表于 2005-7-5 20:48

事主欲交赎金方知爱犬已惨遭焚烧

市民金女士牵着心爱的博美犬在路上遭遇某城管执法队,结果因没有办养犬手续,爱犬被城管人员按照有关规定没收了。随后,金小姐筹了7000元准备补办养犬手续赎回爱犬,却被告知她的博美犬当天就已被打死并焚烧!买药路上狗被没收 据金小姐讲,8月1日下午3时30分左右,家住罗湖区和平路船步街小区的她同姐姐带着小狗去药店。刚走出小区几步路,突然有两部城管的车停到前面,几名执法人员告知她深圳无证不能养狗,随后将她的博美犬没收进车厢,据金小姐介绍,当时执法人员也并没有给她开出凭证。 “当时我说我们是南京的,狗证在南京,对方就说‘那你3天之内带着证件来领狗吧’,最后留下一个电话号码,也不说在哪里领就走了。”金小姐告诉记者,当天下午5时30分左右,她便来到南湖执法队办公室要狗,一位姓郭的协管员说她的狗已被送到清水河卫生处理站。见金女士痛哭流涕,郭某又称交7000元钱补办手续并另交罚金就可以将狗赎回。 次日下午2时多,金女士顶着烈日来到清水河,结果找了半天也没有找到协管员所说的处理站。爱犬已被杀死焚烧 8月3日下午,一直满怀希望的金女士再次来到清水河,最后终于找到了清水河卫生综合处理站。但是,处理站的工作人员告诉她,在8月1日下午4时多,金小姐的博美犬已经被打死并被焚烧! 当天下午4时多?这距小狗被捉还不到一个半小时!金女士说,这个消息差点把她吓晕过去。“我一直把它当孩子来看待,现在一下子就被打死了。这件事对我的精神伤害一辈子也不能忘记,为了这件事我这几天吃不下,睡不着。”执法人员表示歉意 昨天上午11时多,记者随金女士来到了涉事的城管南湖执法队。面对打死小狗的指责,一位姓邹的工作人员矢口否认。他说,捉狗时车上没有狗笼,所以小狗被送到清水河卫生综合处理站前已经死掉了。 而南湖执法队蒋队长则称,一般在没收小狗的时候都会开具“先行保存”清单给当事人,根据不同的情况会给当事人一定的时间前来领狗。如果是没狗证的,狗主补办后交一定数额的罚款也是可以要回狗的。 最后,蒋队长表示,如果由于执法队工作上的纰漏给金女士带来不必要的伤害,他愿代表全队向她道歉,并改进今后的工作方法。另外,在打狗事件调查清楚之后,执法队会处分相关责任人。

许仙 发表于 2005-11-16 2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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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iantangyu217-6 发表于 2008-12-2 1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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