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aixue12 发表于 2008-10-10 11:07

昆明城管将上门收容弃狗

《昆明市养犬管理条例》出台后,由于养狗成本增加,一些养狗的市民欲放弃养狗,很多市民还打电话到城管部门要求上门收狗。对此,10月9日市城管局正式要求市、区城管执法人员,今后只要市民打电话要求收容犬只时,工作人员必须立即上门服务。  据粗略估计,昆明市目前大约有犬只60万只左右。《昆明市养犬管理条例》规定今后养狗需每年交纳240元的管理费以及各种工本费80元,一些市民认为费用太高,甚至还有市民准备将自己养的狗遗弃。据市城管监察总队负责人介绍,《条例》实施后,市城管监察总队每天都会接到市民关于收容犬只的咨询电话,询问是否可以将狗交给城管部门由其转送犬只留检所。为避免市民直接将狗遗弃使之沦为流浪狗,市城管局决定主动上门服务,今后有市民打电话要求城管部门收狗的,执法人员将上门收容并将狗送到犬只留检所。
  据介绍,《昆明市养犬管理条例》规定,在养犬行为时,城管部门的职责为“查处因养犬破坏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的行为;收容被遗弃和无主的犬只。”因此从10月1日开始,市城管监察总队牵头开展了街头及居民住宅小区内的流浪犬只收容工作。截至目前,共收容流浪狗18只。 市城管局要求,各区城管部门要尽快安排执法队伍,按照条例规定在近期开展流浪犬只的收容遣送工作。
  另外,条例还规定市民“携犬外出,携带清洁用具,及时清除犬只排泄物。”违反该规定的,将“由城市管理行政管理部门给予警告,责令其改正;拒不改正的,处5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对此,城管部门也将尽快对携犬只外出造成影响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的养犬人进行处罚和教育,以达到规范管理养狗行为的目的。
  市区两级城管热线为:市城管监察总队3382965 、五华城管13508711000、盘龙城管3329736、官渡城管7169110、西山城管8102681。

最洁实群 发表于 2013-7-3 2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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