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owchow 发表于 2005-3-29 23:16

不堪其扰 一人被狗逼得“下毒药”

<p>  “请养狗的注意,我已在自家房前屋后下了药,请看管好自己的狗,如再随便拉屎撒尿,毒死后果自负。大拐棒43号,邢××。2003年10月7日。”三天来,西城区大拐棒胡同的街坊们都看到了这张贴在电线杆子上的告示。告示的作者告诉记者:“是因为被狗逼得没办法了呀!”   昨天(10月10日),记者敲开了电线杆子旁边43号院的门。原来,43号院正巧位于胡同里的一个拐角处,房门前有水泥台阶,房侧面、后面还各有一个电线杆子,因为有这些“设备”,“我们家房外简直成狗厕所了!”加上胡同里养狗的多,一家人有点儿不堪忍受。邢家人带记者看门口台阶上的狗粪便痕迹,“我早上刚刷的,这又有了!有的痕迹都刷不掉。我们家人出门时一不小心就踩在狗屎上,多恶心呀!”再看屋后的电线杆子(就是贴告示的地方),因为地面是泥土,狗尿渗进土里,成了卫生死角,没法打扫干净。而死角上方,就是邢家的后屋窗户。“天凉了还好,夏天的时候我们都不敢开窗户!”邢母抱怨说。   除了狗粪便,还有狗吠声。“有两只狗每天早上5点半准时在我们家窗户根底下叫一阵儿。两年多时间了,我们全家人早上都睡不好。”   记者在43号院外面观察了一阵,虽然不是遛狗时间,但十多分钟里,就看到两个牵狗的人路过。两个人都仔细读了告示,然后笑嘻嘻地离开了,对记者的提问不愿作答。记者问几位居民对“告示”的看法,多数人表示能理解,“要是狗总在我家房根儿方便,我也受不了。”但有邻居疑惑:“老邢不会真下药了吧?”   对这个问题,邢家人告诉记者:“当然没下!我们怎么敢呀!就是想吓唬一下那些不好好看着狗的人——别说,还真有点儿效果。”   记者把这个问题反映到厂桥街道办事处,工作人员非常重视,表示将对辖区内的宠物犬加强管理,但对邢家人的做法则暂时不做评价。   晨报资料   据了解,即将从10月15日起施行的《北京市养犬管理规定》第十七条规定:“携犬出户时,对犬在户外排泄的粪便,携犬人应当立即清除;养犬不得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犬吠影响他人休息时,养犬人应当采取有效措施予以制止”,违反这项规定的,由城市管理综合执法组织责令改正,可处50元罚款。 </p>

许仙 发表于 2005-4-6 15:12

一声叹息

天使 发表于 2007-5-26 22:14

板凳

xzirc1 发表于 2008-6-21 2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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泣露黄 发表于 2009-5-2 15:47

中国松狮俱乐部

柳拂之 发表于 2019-12-9 0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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