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jpz 发表于 2007-1-24 14:01

乌鲁木齐近日起将捕杀流浪犬和狂犬

乌鲁木齐近日起将捕杀流浪犬和狂犬新华网乌鲁木齐1月24日电 (记者李晓玲)针对越来越多的养犬市民将“宠物带入公共场所”,引起其他市民不满事件,乌鲁木齐市公安部门近日决定,对流浪犬和狂犬将进行捕杀。 据了解,这项工作将严格按照《乌鲁木齐市养犬管理规定》要求进行,所捕犬只交由草原兽医总站予以处理,对于名贵犬只,委托犬只养殖者代养。 此外,公安部门还将对违规饲养大型犬和一户养多条犬的单位和个人予以处罚,情节严重者将没收所养犬只,并吊销养犬证。乌鲁木齐市各辖区派出所也把早晚遛狗时间,作为检查、清理的重要时段,同时发挥居委会、小区物业管理部门的力量,配合公安机关开展收缴违章养犬工作。(完)(责任编辑:周生斌)

非非 发表于 2007-4-15 00:40

:) :) :)

sddezxl 发表于 2007-5-20 11:11

板凳

狮狂 发表于 2007-7-7 03:22

谢谢朋友

小玩子 发表于 2009-3-7 22:47

CHINA CHOW CHOA CLUB
页: [1]
查看完整版本: 乌鲁木齐近日起将捕杀流浪犬和狂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