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jpz 发表于 2006-12-26 13:00

剥皮狗头上摊“显摆”被指残忍

  消费者认为太吓人,摊主称无关紧要,管理处称不便干涉

  本报讯(记者姜斯轶)

  近几日,海淀区西苑早市内的肉类厅几个摊位开始贩卖狗肉,并在摊位上摆放被斩下后洗剥干净的狗头。一些消费者认为,把狗头摆到明处太过吓人,非常残忍。


  昨日,在西苑早市肉类厅门口附近,数个摊位贩卖狗肉,桌上狗肉已被洗剥干净。每个摊位都在醒目处摆放一个白色的搪瓷方盘,盘内放着被斩掉的狗头,少则三五个,多则十几个,光滑无毛,牙齿外露,眼睛半睁半闭,有的沾有血迹。

  狗肉摊主称,狗肉一斤卖六元,狗头均价一个五块,多买则可便宜。不少消费者,尤其是女性消费者,多是疾步从狗肉摊旁走过,或用手捂住口鼻。多名消费者表示,在市场里卖狗肉很正常,但把“龇牙咧嘴”的狗头成堆摆在桌面上,未免有些吓人。

  面对消费者质疑,一名摊主反驳称,狗头大受欢迎,平均每个狗肉摊一上午可以卖出20到25个狗头,因此把狗头摆在明处没有关系。

  西苑早市市场管理处一名工作人员表示,市场只需狗肉摊有合法经营证明,至于摊主如何摆放狗头,市场不便干涉。对于部分消费者质疑狗肉来源,该工作人员表示,不会放入未经检验检疫的鲜肉和肉制品。狗肉摊主也出示了《出县境检验检疫证明》,证明显示,这些狗肉多来自河北保定、高碑店等地。摊主们表示,狗肉来自正规肉狗场,专为食用,全部经过检疫部门检查

许仙 发表于 2006-12-28 14:51

晕,其实猪肉摊子有时也这样,都没有说啊~

seraph 发表于 2009-2-6 17:47

看看怎么一回事

23244775 发表于 2009-8-4 11:15

一楼的位置好啊..我考,这是一种文明,我指 的是回帖。
页: [1]
查看完整版本: 剥皮狗头上摊“显摆”被指残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