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jpz 发表于 2006-12-13 12:37

桂林存在卖猫肉现象 食猫行为引发市民争论

桂林存在卖猫肉现象 食猫行为引发市民争论     日前,本报热线接到一位市民的报料,西门菜市有人在卖猫肉,而且杀猫的方式比较残忍,是用麻袋套着用水淹死的。与此同时,本报在桂林生活网桂林人论坛中的报料版块也出现了市民的帖子,对西门菜市内商贩售卖猫肉和屠宰猫的行为进行了披露:笼子里面很多猫都是伤残的,一看就知道是被扑鼠夹之类的东西致残后被抓住的。笼子里的很多猫都被修过爪子,这些一定是谁家的宠物无意间跑出来后被抓住了。商贩杀猫的手段也异常残忍。每当路过这里,看见这些可怜的小家伙在笼子里面有气无力的呻吟的时候,让人心里很难受。之后,一场关于猫肉是否可吃的争论在桂林人论坛里展开。
   市场内确有卖猫肉现象 但法律未禁止售卖    记者来到西门市场,看到这里确实有两个卖猫肉的摊位。在其中一个摊点,一些小猫被关在铁笼子里,有些猫明显有受伤的痕迹,眼神似乎是在向人们求救。当问及猫肉价格时,摊主表示,这些猫每公斤10元,一般每只猫重约2-3公斤,售价在20-30元之间,有人帮杀猫。问及这些猫的来历时,摊主说,“这些大部分是野猫,还有些是从别人家里收来的。猫肉保证比猪肉好吃。”摊主还指着摊子旁边一个人说,“他刚才还买了一只。”

    这位刚买了猫肉的男子表示,“猫肉很好吃,味道和狗肉差不多。只要做得好,一般没有什么骚味。”

    据了解,在我市一些餐馆有一道名为“龙虎斗”的菜销售,这道菜的原材料主要是蛇肉和猫肉,部分市民还对这道菜相当追捧,认为这道菜大补,对男性的生理功能有辅助作用。

    针对西门菜市内卖猫肉的现象,记者采访了西门工商所刘所长。刘所长表示,目前,我国还没有法律法规明确规定不准销售猫肉,况且猫也不属于被保护的野生动物。因此,在菜市内卖猫肉是合法行为。刘所长认为,一般的市民不会将猫养大后拿来卖猫肉,即使要卖也是拿到宠物市场里。这些摊主售卖的猫都是附近一些乡村里收购来的。
市民中出现激烈争论    尽管吃猫肉的行为没有违法,但对于猫肉到底该不该吃,还是引起了部分市民的热烈争论。

    支持吃猫肉者认为,既然法律没有禁止吃猫肉,而且猫肉又非常好吃,为什么不能吃呢?一位网友表示,猫肉很好吃,很鲜嫩,比狗肉还好吃。特别是名菜“龙虎斗”更是好吃得不得了,还可以补身。现在什么稀奇古怪的肉没有人吃,既然与猫一样同为动物的猪、牛可以作为人类的食物,为什么猫就要特殊些,不能被人吃呢?

    另一位网友表示,之所以有市民认为杀猫的现场过于残忍,那是因为其没有看见其他动物被宰杀的场面,如果去屠宰场里看看杀猪、杀牛的场面,那甚至会比杀猫还要残忍很多。既然觉得吃猫肉太残忍,那在吃其他动物为什么又不觉得残忍呢?这是因为大部分家庭将猫当作宠物养在家里,和人类非常接近,因此吃猫肉时会使人感觉吃猫就像是吃自己的身边的“朋友”一样,觉得于心不忍。但是对于喜欢吃特殊肉类的人来说,猫肉只是一道美味佳肴而已。

    反对吃猫肉者则认为,猫是人类最亲密的动物,吃猫太过残忍。

    一位反对吃猫肉的网友表示,虽然在我国吃猫肉没有违法,但在许多发达国家,吃猫肉就是违法行为,甚至连虐待猫都是违法的。吃猫肉的行为其实已经遭到国内不少城市市民的诟病,越来越多的人根本无法接受少数人吃猫肉的行为,甚至认为这是一种落后的习俗。现在科学已经证明SRAS的传染与部分人吃果子狸肉有很大关系,如果有一天发现吃猫肉也可能出现新的传染病时,人类又如何面对猫呢,难道要把它们全杀光?

    还有网友提出,如果要评选国内互联网的年度十大新闻,那么估计发生在今年年初的“虐猫事件”应该能上榜:今年年初,一组变态残忍杀猫的图片被各网站广泛转载,引起上百万的网民愤怒,从其公布的图片来看,杀猫者是一名时髦女郎,并且毫不在乎地面对镜头。一些愤怒的网民还自发地将杀猫者照片制成通缉令,寻找杀猫凶手。当事人因为无法承受舆论的压力,通过媒体向广大网民道歉。连虐待猫都遭受越来越多人的谴责,更何况将其作为食物?应该阻止食猫肉的行为,保护这些弱小的动物。

Green_Tea 发表于 2007-5-11 07:27

沙发

soszxy 发表于 2009-2-14 17:47

这个帖子不顶没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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