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jpz 发表于 2006-11-1 16:06

“狗患”报道引起强烈反响 数百读者给养犬新规支招

“狗患”报道引起强烈反响 数百读者给养犬新规支招  招法一
  开辟专门的遛狗区域
  收取一定的税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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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实,治理“狗患”,并不是让养狗者与不养狗者对立,而是要在全社会倡导一种文明养狗风气。比如,领狗出门要给狗拴狗链,要给狗的嘴上戴狗套,划定指定的遛狗区域,狗只能在遛狗区域遛,不能随意出入公共场所。另外,我们也可以征收一定的税费,建议限制养狗数量,不能没有门槛无限制地养狗。
  招法二
  对养狗扰民者
  严管、严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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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们小区有三四个妇女,每天一清早就在楼下遛狗,狗乱叫不说,人也在楼下大声吆喝,上夜班的居民根本休息不好。有个住户忍无可忍将一盆清水从楼上泼了下去,他们打得不可开交,弄得邻里关系非常僵。
  我们这个社会文明程度还没有那么高,人还存在随地吐痰、随地大小便、公共场所大声喧哗等不文明行为,这些不文明的人养的狗又怎么可能文明?所以,我建议对这些不文明者应该严管、严罚,不能手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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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是一个商人,前几天一个客户从上海过来,吃晚饭后我陪他在海边散步,结果他被一条狗咬了,狗主人虽然掏出200块钱,但态度很蛮横,我的客户说不是钱的问题,希望他能道个歉,但自始至终狗主人就是不说对不起。
  就因为这,我到手的合同泡汤了,那个客户很失望,回去后再没了音信,就因为一条狗我损失了几十万。
 招法三
  狗不能上公共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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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记得1999年出台《烟台市市区限制养犬管理办法》中,曾明文规定除接种疫苗外狗禁止带出门,只能拴养或圈养。
  养狗是个人的爱好,但不能损害公共利益,所以我建议最起码也不能让狗进公共场所,因为即使狗被拴着,别忘了还有人害怕狗。外地就有禁止狗进商场、上公交车等公共场所的规定,希望咱们也能出台这样的规定。
  招法四
  实行不文明行为公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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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本来挺喜欢宠物狗的,但是现在看到狗患越来越严重,也觉得治理狗患势在必行。我曾亲眼目睹过这样一幕:一对年轻夫妇带着孩子在奇山附近散步,一个女人也到那儿遛狗,狗没拴链子突然冲上前将小孩扑倒。孩子的父母非常生气,责问狗主人:“你的狗怎么不拴着?”狗主人没有道歉竟然反问:“你怎么不拴你儿子?”
  对于不文明行为的人,我认为除了严管、严惩外,还可以实行备案制或公示制,上网或在媒体上公示,一旦调查属实,便有不良记录,有不良记录的人就不允许他养狗,并在许多方面对其进行限制
招法五
  降低养狗门槛
  PK抬高养狗门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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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认为应该降低养狗门槛,养狗者也都希望自己的狗有合法身份,然而几千元一个狗证,大多数人办不起,所以就偷着养,造成大多数狗都是“黑户”。解决问题的根本还是“堵不如疏”,让大家都合法养狗、依法养狗更好,比如,定期给狗打防疫针,规范养狗行为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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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认为应该抬高养狗门槛,中国还没富裕到钱没地方花的地步。人人都养,狗只能泛滥成灾,我建议,1万元或几千元办一个狗证,谁能办得起谁就养,抬高门槛,狗少了狗患自然解决。
  另外,且不说不文明养狗行为,从另一个角度讲,如果养狗者有足够的经济实力、时间和需求的话,能不能多给他们的父母和孩子呢?再者,社会上还有许多困难家庭连温饱都是问题,他们能不能给这些贫困者更多爱心呢?

托蒂 发表于 2006-11-1 22:56

支持二,四,五,条!

xxjpz 发表于 2006-11-2 20:04

:victory: :victory: :victory:

托蒂 发表于 2006-11-2 22:15

希望有关部门都能来看看!

sblpkgu 发表于 2009-1-19 15:21

大家一起来顶!

月沉沉 发表于 2009-8-9 00:51

女人啊真是那句话~~~无理占三分~~忘记怎么说了 呵呵 ~~你帮我想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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