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jpz 发表于 2006-10-30 17:14

城市无证犬究竟来自何处?暗访杭城“狗市”

城市无证犬究竟来自何处?暗访杭城“狗市”                     
                                                                      
                                          这些天,城市养犬成了今日早报热线最热的话题。上周四,市民姚小姐打进热线呼吁:“我觉得早报应该好好调查一下宠物市场这个源头,很多新手都会去那里买狗,都会被告知所有的狗已经打过疫苗,可事实往往相反。很多小狗买回去,都活不过一个星期。”根据姚小姐的提议,这两天记者暗访了杭州多家宠物市场,还真发现了不少问题。
  犬主遭遇:小狗买回家两天就病死
  10月5日,姚小姐在吴山花鸟城买了一只一个月大的小英卡,活泼可爱。可才过了两天,小英卡就耷拉着脑袋不吃不喝了。
  “兽医说我的狗得了犬瘟热,这种病一般都有3-5天的潜伏期,现在已经进入发病期,希望不大了。”姚小姐哽咽着说:“买回家才两天就发病了,说明店主卖给我的时候就已经染病,可他们还信誓旦旦地说所有的狗都已经注射过疫苗。”可当她找到商家理论时,老板却说是顾客“没养好”,不愿为此承担责任。
  不止是姚小姐,陈先生和忻先生也有过类似遭遇。“听说一些狗贩子将狗收购回来后就给狗打激素类的兴奋剂,狗会精神几天,但药劲过了,疾病会更加严重。”陈先生说。
  记者暗访:犬类市场“猫腻”多多
  昨天,记者暗访了凤起、城西以及吴山等几个杭城较大的狗市场。在姚小姐的指点下,记者首先来到吴山花鸟市场二楼,那里是宠物狗销售摊位集中区。
  刚跨进二楼,一股骚臭味扑面而来,狗叫声此起彼伏,几乎每家摊位里都放满了各种各样的笼子。不少狗狗都无精打采的躺在笼子里。
  记者提出,想买一只已经打过疫苗的小狗时,摊主随手指着一个笼子说:“随便挑,这些狗儿都打过疫苗了。”但当记者提出要看免疫证时,摊主却支支吾吾半天也拿不出证明,最后恼羞成怒地赶人:“哪有顾客像你们要求那么多,不就是一只狗嘛,不买拉倒!”
  而另一家摊主说得更干脆:“我们自己还开了一家宠物医院,所有的狗狗都是自己打针,所以没什么免疫证。”
  只有一家摊主表示放在栏子里的狗并未打针。“我们说打过了,买主未必会相信,所以我们都是等有人买的时候,再当着买主的面打。”至于狂犬疫苗的保存要求和打针规范,店主则表示不清楚:“不就是打一针,不是很简单啊,市场里的人都会的。”
  记者发现,每个摊位都是将10多只小狗一起关在一个2平方米的大狗栏里,而现场的空气浑浊不堪。在这样的环境下,如果其中一只狗生病,就很有可能会传染给其他的狗。
  一位曾经在凤起花鸟市场卖狗的店主,主动向记者“揭秘”:“价格高低也是看‘出处’的。市场里,不是谁都到正规的狗场里面去收的,有时候也会刻意以低价收进一些很小的病狗。像一般的‘英卡’收进只要个400到600元左右,却可以卖到1000多元。”

xxjpz 发表于 2006-10-30 17:16

提醒:养犬者不可麻痹大意

  提起市场上出售的小狗,浙江大学动物医院的医生连连摇头叹息:“那些狗都很难养活,经过长途跋涉,这些狗大都身体虚弱,抵抗力差,就算打了增强免疫力的针,也没什么大效果。”

  医生说,每个月都有很多人抱着刚买的小狗来求救,这些两个月左右的小狗,90%都是感染了细小病毒和狗瘟热,传染率和死亡率都非常高。他提醒,如果刚买了一只小狗,应该尽快带到医院或防疫站进行检查。如果家中的小狗因病死亡,有条件的话应该选择把狗焚化,如果没有条件,就应该选择离开居住区和水源的地方深埋,埋葬前最好是能在狗的尸体上洒一些消毒药水。

  市疾控部门提醒,如果没有发病,携带狂犬病病毒的狗和一般的狗看起来没有明显区别,这是最难区分的,希望市民不要麻痹大意,要定期为爱犬注射狂犬疫苗。很多市民存在侥幸心理,觉得自家的狗不可能得狂犬病,其实在遛狗时,自家的狗可能与其他携带病毒的狗接触,也很容易传染病毒。

  政策缺失:市场监管存在真空地带

  吴山花鸟市场市场管理部的吕经理说,目前宠物管理问题,国家并没有相应的法律规定,所以各个市场的管理一直是各自为政。吴山路花鸟市场的宠物管理情况已经算不错,去年的宠物投诉也只在10起左右。

  “没有相应政策,我们没有办法强制宠物店主们给宠物打疫苗,来增加宠物的存活率。其实,关键在于没有一个很好的监管机制来确保商家出售的狗在离开商店的时候身体健康无病。宠物和其他商品不同,一旦出售后的狗生病了,到底是在哪得的病,谁也说不清楚。”对于这样的纠纷处理,吕经理也备感头疼。

  尽管已经有不少宠物摊位愿意出示检疫证明,但证明并不是要求每条狗一张,而是每批狗一张检疫证明,像一些宠物摊位平均一星期就要进来一次货,一次进四五十条狗,这些狗都养在一起卖,根本就分不清楚哪些是有检疫证明,哪些是没有的。

  “对于这一漏洞,我们也很难管理。”杭州畜牧兽医总站防疫部的蒋主任表示:“我们这里主要负责为宠物进行正规的注射防疫工作,对于宠物店里出售的宠物狗,我们没有相应的管理规定赋予我们权利进行管理工作。按照《杭州市限制养犬规定》,只要是销售的犬只,必须具有有效的狂犬病等疾病的检疫、免疫证明,但是目前还没有办法强制实行。”

  而记者从杭州市工商部门了解到,目前消费者投诉的情况,大致集中在两个方面:一是买到容易生病的宠物狗;二是选购的狗狗品种不纯,存在价格欺诈。但是,让工商部门也感到头疼的是,在职能部门登记的正规宠物店只是一部分,不少宠物店都属无证经营,更多的是流动摊贩,给监管带来一定难度。

  另外,目前很多摊位在售出狗狗后,没有向消费者出具发票。目前这种不提供购买凭证,似乎已成为宠物市场的不成文的“规则”。实际上,消费者在购买狗狗后,可以向出售犬类的经销方索要发票,而店家应该出具发票。

xxjpz 发表于 2006-10-30 17:16

呼声:从源头控制无证犬流向

  据《杭州市限制养犬规定》第六条、第八条规定,市区的城区为重点限制养犬地区,重点限养区内禁止从事犬类的养殖、销售活动。然而,据城管执法部门统计,目前吴山、城西、湖墅等三大宠物市场的犬类摊位,目前就有100余个。那么,如何规范管理犬类市场,管好违章养犬的“源头”呢?

  业内人士分析,目前犬类由多个部门进行管理:要办理养犬许可证由市城管办负责;犬类检疫是由畜牧部门管理;如果犬类伤了人就是治安事件,这要由公安部门管理;犬类经营,产生欺诈等问题,这需要工商部门管理;而一些流动的犬类摊点,可能会出现占道经营的现象,以及违章养犬的处理,这就需要城管执法部门管理。

  因此要规范犬类市场,首先要健全相关配套法规制度,建立统一的管理部门,明确职责,使犬类产业管理有章可循。要确保能在销售“源头”上各司其职,设立各种常住便民机构,建立犬类销售现场免疫、办证制度,组织开展销售、防疫与办证的“一条龙”服务活动。同时,由工商管理部门和市防疫管理部门共同配合市城管办加强犬类销售市场的管理,建立未免疫的和未办理养犬许可证的犬不得出市场的规定。有效改变目前犬只销售时无人主动管理,发生群众举报后再上门查处的落后管理方法,以减少行政执法部门后期查处的难度。

  ●后记

  这几天,早报热线里,关于“城市养犬”的热议还在继续。

  市民张先生提出,应该对不健全的法律进行补正,如对在居民聚居区设立宠物医院的行为,要增加处罚规定。

  市民朱小姐建议,增加犬类管理的社会公共支出,建议把征收到的管理服务费纳入社会公共支出项目,专款专用,并按一定的比例拨给街道、社区使用,作为改善社区犬类管理软、硬件设施建设和文明养犬户的奖励费用。

xxjpz 发表于 2006-10-30 17:16

“狗患”影响城市文明的背后
  家居都市的人,近几年,鲜有不为狗患所扰:忙碌了一天,刚要入睡,邻居不断狂吠的小狗会搅得不能安眠;一场春雨,小区花团锦簇,满心欢喜地带着孩子散步,可小径上到处散落的狗粪,使人意兴阑珊……
  因为狗患,滋生的狂犬病越来越多;因为狗患,引发的邻里冲突比比皆是。这说的还是小患。狗患,还威胁着我们的生命安全。一个朋友做餐饮生意,因为喜欢狗,随着生意越做越大,“狗队伍”日益壮大,狗也越养越多,先是宠物小狗,后是德国黑贝,这两年又换成了清一色的藏獒。每天晚饭后是他的遛狗时间。当他牵着5条牛犊般的藏獒从人行道上呼啸而过时,路人多是惊恐地闪避。终于有一天,悲剧发生了,一位母亲带着孩子边走边吃羊肉串,一条狗动了邪念,朝孩子手里的羊肉串咬去,结果把孩子的小拇指给咬断了。
  更有甚者,报载:8月31日,山西离石县一村民家中饲养的两条大狼狗,因没有认真照看,将一9岁男童活活咬死。狗主人崔某弃家逃走后于9月2日上午被警方找到,公安局以涉嫌“过失致人死亡”将其刑拘。
  可以这么说,这些年,随着养狗队伍的不断壮大,狗患对社会的危害也越来越大,不但污染了社区生活环境、影响到了邻里的和谐,也危及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不仅如此,随着养狗队伍的不断壮大,对我国公共资源的危害也越来越大。一位养藏獒的朋友告诉我,他每年养3条狗的费用,比养3个人花费还要大:3条狗不但各有房舍,狗们吃东西也极讲究,顿顿要用精瘦牛肉伺候,还要佐以外国进口狗食罐头。其实,即使养一条小宠物狗,一年的花费恐怕也不菲。
  人口多,人均拥有的资源少,是我们的国情。所以,我们把建设节约型社会作为国策。本着节约的精神去处理一切事情,我们才能可持续发展。试想一下:随着养狗的人越来越多,对我们资源的消耗会是怎样?
  养犬,表面看是个人的事,但仅从占用公共资源这个角度看,就不完全是私事。凭着个人的爱好养狗而又缺乏应有的公共道德和公共意识,由此演变为“狗患”,带来各种各样的环境问题、公共卫生安全问题,不仅是对公共资源的侵犯,更是对公共利益的侵犯,对现代城市文明的破坏。
  世界上有许多国家都出台这样的政策:公民过度消费要交纳“奢侈税”。前些时,我国也出台法规对私人盖房占地予以了限制。其出发点,就是防止某些人对公共资源的过度占用。日前,北京出台政策规定:“不许养大型犬、烈性犬,而且在年内清除一户养多犬现象。”这是对公共权益的维护,可谓是顺应民意之举!北京出台的这个限制养犬政策,有推而广之的必要。
  在制订限制养犬政策的同时,对社会风尚也需要正确引导。在一个文明、健康的和谐社会,公民应有起码的“公德意识”。当狗患成灾危及他人健康安全的时候,当个人的喜好与公共利益发生冲突的时候,当我们的城市家园因此受到侵害的时候,每一个热衷养狗的人都应有所思。

松狮狗狗 发表于 2007-6-9 1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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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省鶜鸱 发表于 2008-12-11 23: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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暴蔑九肋 发表于 2009-4-21 16: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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剑歌 发表于 2018-8-12 11:31

谢谢楼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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