雯雯宠物 发表于 2006-10-27 17:06

难道只能一味的躲吗?该如何才能给SS一个合法身份啊?

每每听到打狗啊什么的动静我就特别地坐立不安,为了我的SS,我也试图去给它一个合法的身份,从限养的城八区搬到了属于非限养的昌平区,但是由于这样那样的原因至今也没能给它们一个身份,这一次我更着急,可我实不知道自己到底应该如何做才能把这个身份办理下来。:'(

       回想起自己养狗狗的这些日日月月,有它们的喜怒哀乐相伴,日子增添了很多乐趣,为了它们,我毅然辞去了原有的工作,为了只是能做自己喜欢的事情,能有更多的时间陪伴在它们身边,它们病了,我到处求医跟着着急,它们玩的开心了我也那个高兴啊,因为有了它们,我的心态也随着随和。扪心自问一下,我是一个很文明的养狗人,虽然现在自己的事情是和这些狗狗们密切相关,但我一样要求自己很文明,原来在还未实现圈养前,由于狗狗定点要去外面BBNN,我总是拿着很多报纸和塑料带,及时清理,出门时也牵着它,定期检查免疫驱虫......总之能做的我都做了,能想到的我也想到了,为的也只是做一个遵守规定的养犬之人,稳定地从事自己喜欢的事情,发展刚刚起步的事业!可谁成想到,难道只能这样一味的躲下去吗?该如何才能给狗狗们一个合法的身份?该如何才能办理下正规的执照?这些对于我们这些养狗之人又该去问谁?大家快来帮帮我啊!:Q

xxjpz 发表于 2006-10-27 19:42

支持啊,你们应该找相关单位,不要把SS列如禁养的犬!

许仙 发表于 2006-10-27 21:56

我觉得在现在这个风头下,即便是团体的力量去争取都不是一件简单的事情,不要说个人去争取了!

对于这样的事情,我也是觉得很无奈,制定规章制度的不是个懂g的人,他们完全不去理会gg的性格,只按体形(而且只分大型和小型)来决定gg是否限制,实在是太让人没有办法接受了!

和有关部门相比,我们算是弱势,既然这样,我想我们现在最实际的办法,还是躲一下吧~

雯雯宠物 发表于 2006-10-27 22:46

唉,目前看来也只能这样啦,单拿一个35公分来衡量犬的标准简直是太可笑啦,真不知道制定规定的人们脑子长到哪去啦!希望每只SS都能顺利度过这一关!

xxjpz 发表于 2006-10-27 22:50

深圳不是把金毛等大型犬不列如禁养的犬里,现在最主要的还是狗狗的安全,但是我认为还是要团结起来,一起呼吁找相关单位!

w9999w 发表于 2006-10-28 09:11

但最近深圳饲养烈性犬限制放宽了
《条例草案修改二稿》放宽了养犬数量和饲养烈性犬的相关限制。原规定禁止饲养烈性犬,深圳市人大法制委员会主任陈涤在作修改说明时提出,从目前的实际情况看,完全禁止确有困难。因此,二稿规定在居民住宅区、商业区、工业区以及市、区主管部门划定的其他区域禁止饲养烈性犬。烈性犬必须拴养或圈养,不得出入公共场所。原规定重点管理区居民每户只准饲养一只犬,修改二稿取消了这一规定,要求只要符合所在社区或者住宅区相关公约,并出具居委会或业主委员会同意饲养的证明,居民可在家中饲养两只以上犬只。修改后的《条例》对养犬采取规范、引导和宽容的态度,条例不限制居民养犬;理顺养犬管理体制,体现管理的重心下移,形成了市、区主管部门,街道办事处、居委会、社区工作站、物业管理单位做好养犬管理,企业做好养犬服务、养犬人自律的管理层次

w9999w 发表于 2006-10-28 09:12

最主要的是找个有权威的人出来说话 完后行成 气候 就好了

xxjpz 发表于 2006-10-28 09:29

是啊,赞成你的说法!!:victory:

北京松狮 发表于 2006-10-31 09:24

支持,顶一下:victory: :victory: :victory:

ygbx 发表于 2006-10-31 13:03

深圳作为一个移民城市,外来人众多,社会管理的压力很大,政府也能做出如此人性化、合理化的规定。而广州市居然以管理人力不足为借口,迟迟不对落后的条例作出修改,可悲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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