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jpz 发表于 2006-10-27 10:13

北京市养犬问题调查

因养犬引发的犬伤人、犬扰民等问题已成为我国城市的一大公害。日前,北京市为此启动了以“创建和谐社会,争做文明养犬人”为主题的养犬管理专项整治工作,重点整治无证养犬和公共场所违规遛犬等问题。
狂犬病成市民心腹大患
  记者在北京城区看到,经常有人牵着犬招摇过市,随意出入公园、商店、医院、学校等公共场所,遛犬不拴链、犬只随地大小便等现象十分普遍。更有甚者,竟然牵犬出入电梯或抱着犬上下公共汽车,令市民十分反感。
    城市犬患问题令不少市民深受其害。家住北京小西天一小区的李华说,每天夜晚下班回家,一不小心就会踩到犬粪。有一次,他年逾古稀的老母亲正欲外出,楼道里突然跑出一只大犬,把老人吓得差点儿瘫倒在地。据亚运村附近一小区的物业管理人员介绍,经常有业主投诉,反映半夜被邻居的犬吠声吵醒。
    据记者调查,近年来,北京市因过量养犬、违规养犬等引发的市容环境、邻里纠纷等问题及社会治安案件频频发生,特别是狂犬病,已成为市民的心腹大患。据北京市卫生局提供的数据,今年1至6月,北京市45家狂犬病免疫预防门诊就诊人数急剧增加,从1月的8000多人增至6月的15000余人。
                     犬患其实是人患
  养犬带来的种种问题,暴露出我国城市养犬人的文明道德素质不高,同时也反映出政府管理方面的某些欠缺。
    据记者调查,北京、上海、广州等城市均制定了养犬管理条例,对养犬实行办证管理,但并非所有养犬者都自觉到主管部门为犬申报“户口”,无证养犬或一户多犬的问题比较突出。据北京市养犬办统计,2006年,北京市登记年检犬55万余只,比上年增加了9万余只。然而,到底还有多少只犬没有登记注册,没有一个部门能够确切掌握。仅从今年9月至今,北京警方就查处违规养犬行为2000余起,收容、暂扣大型犬773只,罚款5.6万元。此外,还有1名养犬人因爱犬致人重伤而被警方刑事拘留。
    监管职责不清是导致城市犬患迅速蔓延的重要原因。按照分工,人群的疫苗接种属于卫生部门管理,动物的免疫接种由农业部门所属的畜牧兽医站负责,动物的登记注册归城管或公安部门负责,狂犬疫苗的生产经营归药品监督部门负责,工商部门负责管理宠物销售、规范市场等环节。这种各自为政的管理体制客观上形成了“大家都在管、大家都管不好”的现状,对犬患问题的处理形不成合力。
    流浪猫、犬是城市管理遇到的难点之一。据北京市保护小动物协会介绍,目前,流浪在社区、公园、学校等地的流浪猫、犬至少有40万只。这些大都是被人为遗弃的猫、犬,处于监管视线之外,大量无序繁殖,不仅增加了防疫难度,而且给城市公共卫生安全带来严重隐患。然而,至今没有一个部门对流浪猫、犬的管理真正负起责来。
                  治理犬患刻不容缓
  随着城市犬患的日益突出,市民反对养犬的呼声与日俱增。今年9月底,我国知名红学家周汝昌、油画家冯法祀等9位老学者联名致信北京市政府,建议对违规养犬人实施重罚。他们认为,违规养犬已成为一种灾害,治理城市犬患刻不容缓。
    记者从北京市养犬管理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了解到,北京市将组建养犬管理专业执法队,以遛犬较集中的早、晚为重点时段,以繁华路段、居民小区、街道为重点,加大对重点管理区饲养大型犬、无证犬违规遛犬等问题的执法检查力度。
    北京市畜牧兽医总站站长韦海涛认为,加强养犬管理,防控狂犬病等犬患的根本措施是强化犬只免疫。犬只免疫不只是政府部门的行为,养犬人也应积极配合,否则人被未经免疫的犬咬伤后,后果不堪设想。目前,北京城八区设立了91个集中免疫注射点,10个远郊区县的186个乡站也设立了集中免疫注射点,防疫员实行分片包干责任制,逐社区逐村进行免疫,有证犬的免疫率达到100%。
    韦海涛认为,治理犬患涉及多个部门,政府应该统一领导,统一指挥。同时,应加大狂犬病防治宣传教育力度,教育养犬户尽量少养、圈养、拴养犬只,对宠物实行“计划生育”。此外,还应建立一种流浪宠物处理机制,对收容了一定时间后无人认领的动物,应按照国际惯例对其实施安乐死。
               文明养犬 拒绝这些陋习
   一、溜达狗随处上厕所
    一位老太太打电话向记者反映:“邻居家养的狗简直令我太讨厌了!可是,由于邻居们天天低头不见抬头见的,我一直敢怒不敢言。”老太太说,她家居民小区有数十只宠物小狗,这些主人把小区的公共环境当成不用清洁的天然厕所,将小区环境糟蹋得一塌糊涂不说,还有一点让她更加不能忍受。
    据这位老太太讲,由于小狗天生就爱将腿支在固定的物体上撒尿,今年秋天,她家在室外晾的白菜可就遭了殃,老太太发现,由于主人不好好看管,邻家的几只小狗居然在她和其他几户居民晒在墙角的大白菜、萝卜丝上撒尿,而且这种现象已经不止一次了。听说犬尿可能传播疾病,老太太只好将白菜扔掉。可是想起已经吃掉的几棵大白菜,老太太就连连作呕。
    二、带小狗洗澡或搭车
    于先生说,有一次,他乘坐公交车时看到一位市民竟带小狗上了车,尽管当时车厢很拥挤,但是这位市民还是尊崇“狗权高于人权”的宗旨,把狗放在自己身边的座位上占了一个位子。出租车司机杨师傅来电话说,现在带狗坐出租车的人也很多,一些狗由于晕车还在他的车上连拉带吐,弄得车里的味道十分难闻,别的乘客都不愿意坐。
    肖先生说,他家楼下就是一家大众浴池,一些小狗的主人竟然给狗买票进去给狗洗澡。这些养狗者为了保持家中卫生间的卫生,弄得浴池里到处都是狗毛,真是让人无法忍受。像这样养狗,占用宝贵的公共资源实在不应该。
    三、大学校园里也养狗
    据在沈阳某大学读书的大学生小刘讲,学校有很多寝室里都养有小狗,养狗的同学在床下藏着笼子,平时将小狗放在寝室里,晚上就偷偷领到外面去遛,等遇到学校检查时,就将狗藏进笼子里,塞到被窝里,或者干脆暂时锁到箱子里。很多养狗的学生由于贪恋爱犬都不爱上自习课,自习课时间都被和狗玩耍取代。学生在学校养狗不但耽误了学习,还影响了别人,实在说不过去。
                   日本规定“终生饲养”
    养犬不能“玩玩而已”
  日本在上世纪70年代制定了《动物保护和管理法》及具体的《狗、猫饲养及保管基准》,对狗、猫等动物的饲养、买卖、卫生、预防接种、看管以及繁殖等各个方面都作出了比较严格、细致的规定。1999年,这个《动物保护和管理法》经过修订,更名为《动物爱护和保管法》,在强调人类应爱护动物,保护它们生命的同时,明确并加重了对杀害、虐待动物,违反饲养规定行为的处罚。2002年,日本环境厅出台了进一步完善的《关于家庭动物饲养和保管基准》。
    在日本,养狗人必须为所养的狗进行登记,详细申报养狗人的姓名、住址,以及所养狗的数量、种类和用途,还有狗舍的大小、位置等情况,并要附上狗舍的说明图。如果哪一项有变动,包括狗死亡或丢失,必须及时申报更正。管理部门有权对上述这些登记内容进行入户检查。如果发现养狗人有虚假申报或其他违反规定的情况,拒绝接受检查,就会被处以最高20万日元的罚金。
    日本实行动物的“终生饲养”,如果养狗人有不及时喂食、喂水等虐待动物或遗弃动物的行为,要处以最高30万日元罚款;如果被发现故意杀害动物,更要判处1年拘役或100万日元以下罚款。严厉的法律规定,使日本的养狗人不得不在决定养狗之前就做好充分的准备,而不仅仅是用“玩玩而已”的心态来对待。
    公众自觉文明养犬
    日本人养狗中规中矩,除了有严格的法律和制度管理的原因,日本社会比较独特的公众意识对养狗人的约束力量也很大。
    日本人到街上遛狗,一定会随时拽紧狗项圈上的缰绳,让狗不要乱跑,清理狗粪,狗一旦乱叫就要立即制止,他们认为,这不仅是法律和制度的规定,也是为了不给别人添麻烦,避免引起他人的反感。日本的养狗人基本上都会给狗做绝育手术,因而在街上、公园里看到的各个品种的狗,即使是体型较大的,也大都显得低眉顺眼,安静而恭顺,很少有张牙舞爪,见人就叫的。
    在公寓楼房的住宅里,住户需要得到物业管理公司的同意才能养狗,因为同一公寓楼里可能有反对养狗的人,还可能有对动物过敏的人或孩子。即使得到了养狗的许可,狗的主人一般也会自觉地不带狗乘坐电梯,不让狗吠叫,妥善处理狗的排泄物和脱落的狗毛。
                美国人养犬先要读法律
  国人爱狗、养狗已到了如醉如痴的程度。美国宠物协会最新的一份调查结果显示,近35%的养狗者将狗视为好朋友,约18%的养狗者把狗看作是自己的孩子或伴侣,他们中间有许多人不仅将狗的照片挂在家中,而且每年圣诞节在给朋友和孩子挑选礼物时,也不忘给狗选一件礼物,有的主人还“投狗所好”,不时地买冰激凌、蛋糕等犒劳他们的爱犬。有些养狗者还要为狗举行生日会,给狗做寿,宠物狗真正被美国人“宠”了起来。但是,美国的法律对豢养宠物的规定也同样完善和系统,其中尤以对养犬的管理规定最为突出。大到违法、违规,小到违反了生活小区的“民约”,都有可能要受到法律或经济上的惩处。
                  养犬者有养犬者的责任
    养犬者应该承担起必要的社会责任!在社会多元化日益显现的今天,或出于看家护院的需要,或因为感情慰藉的满足,或由于多种多样的原因,狗被当作人类的朋友。养狗本身并没有错,问题是养犬者应该自觉遵守“游戏规则”,遵守法律的规定,为心爱的狗办好“户口”,并按照要求对其履行监管的职责。如果爱狗,就不应该让这些无言的朋友独自来承受因为非法存在而带来的伤害,甚至为之付出生命。
    善待动物,就应该表现在饲养者的行动上。在狗为你带来愉悦、快乐的同时,你也同样需要为之付出些什么。比如,按时带它去接种狂犬疫苗,既保护他人也关心了自己;在规定时间段内牵着它去撒撒欢,一起释放彼此的快乐;训练它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不影响他人生活,左邻右舍相安无事……这些举手之劳的事,利人、利己、利狗,何乐而不为呢?
    因此,我不能简单地赞同这样一种观点:“因为要保护所有人不被狗咬,不被狂犬病伤害,地方政府必须组织打狗……”如果所有的养犬者都担负起与享受到的权利相对等的社会责任,把保护所有人不被狗咬、不被狗扰作为自己应尽的义务,那么,一幅人类与狗和谐共处的美好图画就会呈现在我们的面前。

天使 发表于 2007-5-11 05: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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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ouhou 发表于 2008-8-23 13: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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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ayulyj 发表于 2009-6-14 1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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