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仙 发表于 2006-6-18 22:14

武钢“护卫犬咬死小偷”事件 定性为意外

对武钢“护卫犬咬死小偷”事件   钢城公安分局定性:是个意外   一律师认为:保卫人员涉嫌间接故意伤害他人致死罪   近日,警方对武钢护卫犬咬死小偷一事(详见本报6月8日一版)的调查有了结果。 钢城公安分局侦查后予以定性:这是一起意外事故。   钢城公安分局有关负责人称,6月7日凌晨2时许,刘子真邀集另外3人,从武钢副4号门搭梯进入厂区行窃。他们挑着钢材原路返回时,与正在巡逻的武钢保卫处工作人员相遇。刘等4人丢下东西逃跑。保卫人员牵着的一头护卫犬了冲出去,咬住了刘的左腿致其倒在地上,120赶来后刘已死亡。尸检结果表明,死者全身没有被殴打痕迹,左大腿股动脉被犬类动物咬断,失血致死。   这位负责人说,死者当时正在行窃,武钢保卫人员正在值勤,因此保卫人员的行为不构成涉嫌伤。   武钢保卫处负责人也“深表遗憾”,表示将安顿好死者家属。他说,武钢每年因偷盗损失6000多万元。   连日来,本报编辑部接到大量读者来电来信,表达对武钢护卫犬咬死人事件的关注。多数读者认为,这不应该是简单的意外事故。   受司法部门委托,湖北九通盛律师事务所冯家启律师表示将无偿为死者家属提供法律援助。冯律师认为,保卫人员涉嫌间接故意伤害他人致死罪。

xxjpz 发表于 2006-10-15 10:44

好!就该这样!!!!!!!!!

松狮狗狗 发表于 2007-6-9 13:30

板凳

wangyuno1 发表于 2009-3-5 16: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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