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ongshi209 发表于 2006-6-6 18:15

对狗施暴也是在宣扬暴力

《生活新报》4月26日报道,云南罗平县为了让城市卫生达标,同时预防野狗对市民的伤害,出动城管队员对城区野狗进行大规模的捕杀。   动物协会从保护动物的角度提倡对狗有一份爱心关怀,一些爱心人士不惜举债也要救助流浪的野狗。而一些地方却以狂犬病流行之名,动辄便对野狗大肆捕杀。人对狗没有规范的管理,没有普遍的爱心,这既是社会管理的失序,也是道德良知的缺失。狗在城市中大<!--Element not supported - Type: 8 Name: #comment-->
        <!--Element not supported - Type: 8 Name: #comment-->量流浪首先不是狗的问题,而是人的问题。因为平时不作为,而当这一问题突显出来,与城市市容及人的生命安全发生冲突时,狗成了牺牲品。   狗在我们人类文明诗卷中不是恶的代名词,而是被视为人类的朋友,狗可以在雪地里为人拉雪橇,可以在雪崩时抢救遇险的人,可以成为警察的助手,更多的家庭通过养狗来丰富家庭生活,狗是我们人类生活里不可或缺的有机构成。我们常说“狗通人性”,因此当我们用暴力的方式捕杀狗时,其实也是在摧残我们的人性。这种公然的暴力对未成年人更是一种恶意的教育,如此暴力和血腥,会冷漠他们幼小敏感的心,使他们习惯用暴力方式解决问题,没有怜悯同情之心。   我童年时遭遇过一次有组织的打狗行动,民兵们敲锣打鼓手持木棍挨村挨户地捕杀家犬,狗一听锣鼓声一般就会狂吠不止,所以许多家的狗一并遇难。一些人家孩子接受不了,抱着血淋淋的狗痛哭不止,我记得我家的狗被我们藏到柴房里,它似乎明白所发生的一切,我们抱着它时它瑟瑟发抖,可怜的眼光在乞求着也在哀怜着我们对它的保护。那个年头为了什么原因来统一灭狗我不得而知,肯定也是贯彻上级指示精神所致。现在我们又要将城市里的狗一扫而净,只有家犬才有生存权,野狗没有任何权利。但如果我们把一个城市看成一个大家庭,对狗有行之有效的日常管理,并有动物组织机构、爱心组织、卫生防疫、城管公安等协力,野狗就会在城市中大为减少或获得有效管理。去年我去台湾考察,那小镇上的野狗也是很多,但对陌生人相当友好,环境与野生动物(我们姑且把野狗也归入野生动物吧)如果对人友善,那是因为这里的人对它积善的结果。没有人对它施暴,平常有人予以食物接济,它们当然不会肆意加害于人。还是那句话,狗通人性,狗是人类的朋友。   打狗的人们,请你们在打狗的时候看看狗哀怜的眼神,也环顾一下那些打开的窗口,有一些孩子在望着你们,他们可能会因此学你们的残忍。

许仙 发表于 2006-6-6 19:56

是的啊~所以坚决反对,对gg暴力的人!

xxjpz 发表于 2006-10-16 10:16

支持啊!!!!!!!!!!!11

淇澳求仙 发表于 2009-1-15 04:47

宠物之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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