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ongshi209 发表于 2006-6-5 18:52

深圳市市民不得随意处置宠物尸体 需统一处理

得随意处置宠物尸体  市动物防疫监督所要求死去宠物送交统一销毁  晶报讯(记者马骥远)如果你喂养的小猫小狗不幸死去,千万不要随便挖个坑把它们埋了。昨天,市动物防疫监督所发出通知,要求对全市的宠物尸体和宠物医疗废物进行无害化处理,不得随意处置宠物尸体。此举旨在消灭病死宠物身上可能带有的传染源,防止人畜共患传染病传播。  市动物防疫监督所在通知中说,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处置抛弃宠物尸体,一旦发现宠物可能死于传染性疾病,应立即向当地动物防疫监督机构报告,并做好临时看管工作。动物防疫监督机构接报后,应立即派员到现场诊断,如确诊为传染病致死,应立即按照动物传染病防治规定处理。  对于并非因传染病死亡的宠物尸体,市动物防疫监督所要求各宠物医院、宠物店,必须用防漏密封袋包裹,及时送市卫生处理厂作销毁处理。销毁后要取回卫生处理厂的接受回执。宠物尸体销毁处理费用由市防疫监督所统一结算支付。  至于各宠物医院在诊疗过程中产生的医疗废弃物,如废弃的医药、试剂、医疗器具等,必须由深圳市医疗废物集中处理中心集中处理。市动物防疫监督所要求各宠物医院主动与市医疗废物集中处理中心联系,并签订医疗废物处理协议。宠物医疗废物的处理费用由宠物医院承担。  通知中说,今后区以上动物防疫监督机构将加强对宠物尸体和宠物医疗废物处理的监督管理,各宠物医院和宠物店有违反规定的,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处理,情节严重的,直接吊销动物防疫合格证,或提请农业主管部门吊销其动物诊疗许可证。

许仙 发表于 2006-6-5 18:53

<p>我是赞成这样做的</p>

xxjpz 发表于 2006-10-16 13:15

恩,就该这样啊!!!!!!!!!

昽晓鼓 发表于 2009-1-15 20:47

支持!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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