zhangdna 发表于 2005-12-9 12:29

汽车轧死爱犬 索赔无果后主人欲告司机

天山网讯(记者 韩雪瑶)张先生和妻子在街上溜狗时,爱犬跑到马路上被汽车轧死。12月7日,他们欲起诉司机要求赔偿,致电都市报问司机的行为算不算逃逸。 张先生说,司机开车轧死狗之后,像什么也没发生似的,直接开车走了。夫妇俩养爱犬8年多,现在突然失去了非常伤心,他们记住了车辆的车牌并找到了那位司机,索赔无果后,他们要起诉司机。

chowchow 发表于 2005-12-9 1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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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hangdna 发表于 2005-12-9 12:29

新疆世源律师事务所主任裴珊解释说,司机的行为不算逃逸,在法律中逃逸是针对人的一种侵害责任,不适用于任何动物。狗被轧死主要责任在于主人,即使具备养犬证的情况下,主人还是应该看护好自己的狗,狗上马路就干扰了正常的交通秩序,司机开车轧死狗或其他宠物都不承担责任,狗的主人也不能向司机提出任何赔偿要求。 <p>裴主任说,如果狗的主人具备合法的养狗手续,又没有干扰别人的正常生活,出现某些人因不喜欢动物故意毒死或伤害动物的情况,宠物的主人才可以向当事人提起赔偿要求。司机轧死上马路的动物不担责任,但从爱护动物的角度考虑,司机遇到动物时应尽量避让保护。</p>

开心妍妍 发表于 2009-1-3 18:21

顶!顶!顶!

张国荣 发表于 2017-4-11 11: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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