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owchow 发表于 2005-12-8 17:50

投毒杀宠物犬将被严处

本报讯记者昨天从市公安局答复市政协委员关于“对公共场所投毒杀害宠物犬的行为,应以危害公共安全罪论处”的提案办理报告中了解到,对采取极端手段在公共场所投毒杀害宠物犬的行为,造成人员伤亡或其它严重后果的,将依法严肃处理。   市公安局今年上半年已在全市范围内组织了5次专项执法检查活动,重点查处无证养犬、一户养多犬、违规遛犬、违规携犬乘坐电梯、破坏市容环境等行为,共检查违规养犬地点5690余处,批评教育6910余人,收容无证犬1270余只。在加大查处违规养犬力度的同时,积极引导非养犬人通过合法手段和正当途径解决因养犬引发的矛盾纠纷问题。市公安局已在本市各大报刊上,公布了市公安局和各区(县)公安分(县)局的举报电话,非养犬人可通过电话、信件等形式举报违规养犬行为。公安局将认真核查举报线索,并反馈查处情况。同时,对采取极端手段在公共场所投毒杀害宠物犬的行为,也将加大打击力度,对造成人员伤亡或其它严重后果的,将依法严肃处理。(文/柴)

许仙 发表于 2005-12-8 21:03

chowchow 发表于 2005-12-9 12:51

谢谢大家对新闻版的支持哦!!~希望大家继续努力!

ql110 发表于 2005-12-9 13:06

chowchow 发表于 2005-12-9 13:48

CHOW-CHOW 发表于 2007-5-20 09:49

:P :P

汽船求仙 发表于 2009-2-21 15: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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