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owchow 发表于 2005-10-14 15:46

猫狗寄养宠物店实为遗弃 专家建议寄养前须签协议

东方网6月22日消息:送来店里寄养的宠物过了寄养期限后不见主人来领,最近徐汇区的锦麟宠物店遇上了这样的麻烦事。记者在走访一些宠物店后发现,这一现象普遍存在,而由于缺乏相关规定,被遗弃在宠物店的宠物现在难以处置。   被弃宠物找新主人   “‘嘟嘟’5月底来的,寄养时间只有1天,我们根据协议上的电话,多次联系寄养人,可对方却一直称没有这事。”锦麟宠物店工作人员说,在多方联系下,小狗“嘟嘟”在昨天上午有了新主人。记者从多家宠物店了解到,被弃宠物最后的归属,基本都被好心人领养。一宠物医院的陈经理说,被遗弃的患病宠物,都是通过网友筹集医药费为宠物治疗的。   处置被弃宠物无规定   市畜牧兽医学会小动物保护协会的常务副会长张毅告诉记者,现在宠物店该如何处理被遗弃的宠物,确实没有相关法律和规定,一些规定都是宠物店自定的。为了避免寄养后出现纠纷,建议寄养前双方一定要签一份寄养协议,凭协议获得民法保护。   宠物遗弃存卫生隐患   对于宠物被遗弃导致对公共卫生安全的危害,上海二医大实验动物专家潘振业教授表示,最应该注意的是“弓形虫”问题。“每两个先天性愚型儿中,就有一个是由于母亲感染弓形虫所致”。潘教授表示,目前对被遗弃宠物的防疫控制很难办到,主要是靠市民注意。   作者:陈轶珺 徐宏文 姜燕

许仙 发表于 2005-11-10 23:06

汰择求言 发表于 2008-12-20 08:47

看看怎么一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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